公共危機管理是政府通過監(jiān)測、預警、預控、預防、應急處理、評估、恢復等措施,防止可能發(fā)生的危機,處理已經發(fā)生的危機,達到減輕損失,甚至將危險轉化為機會的目的,以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維護國家安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到的公共危機管理論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閱讀參考學習!
公共危機管理論文范文1
公共危機管理淺析
摘要:公共危機,是指發(fā)生突發(fā)性和災難性事件時,由于受眾群體對企業(yè),政府或者社會的缺乏信任感,導致事態(tài)不斷惡化,以至于危及組織生存和發(fā)展。為了解決公共危機給組織和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公共危機管理應運而生。下面讓我們從其含義和案例入手,深入淺出的了解公共危機管理。
關鍵詞:公共危機;突發(fā)事件;公共危機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671-1297(2008)10-118-01
公共危機管理也叫突發(fā)公共事件管理,是一種應急性的公共關系。突發(fā)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fā)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tài)環(huán)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突發(fā)公共事件分四類: 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yè)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huán)境污染和生態(tài)破壞事件等;公共衛(wèi)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yè)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fā)事件等。突發(fā)公共事件分四級:按照各類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可將突發(fā)公共事件分為四級,即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特別嚴重的是Ⅰ級→→紅色表示
嚴重的是Ⅱ級→→橙色表示
較重的是Ⅲ級→→黃色表示
一般的是Ⅳ級→→藍色表示
公共危機管理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要解決當前危機管理中的問題,必須統(tǒng)籌全局,從基礎抓起。
一、建立和健全公共危機管理機制
一是設置危機管理機構。二是建立危機管理中的協調機制。這種機制分為兩類:無等級協調機制和等級協調機制。等級協調機制是指政府內部有等級區(qū)分的協調機制,主要體現為上下級政府之間的協調機制。無等級協調機制是指政府內外不涉及等級關系、而主要涉及信息溝通的協調機制。如內部信息傳遞機制,橫向部門溝通機制等。我國現在非常缺乏這方面的機制。因此,地方政府應大力建立健全無等級協調機制。
二、建立危機預警體系
英國著名危機管理專家邁克爾里杰斯特有句名言:“預防是解決危機最好的方法。”這已為各國處理危機的實踐所證明。
1、建立危機預警系統(tǒng)。包括:電子預警系統(tǒng)和指標性危機預警系統(tǒng)。
2、制定好應急處置方案。這是搞好危機預警最關鍵的一環(huán)。不少政府機關和企業(yè)由于忽略了這一環(huán)節(jié)而蒙受了巨大損失。
三、對不同類型的危機采用不同的措施處理
1、誤解性危機。政府本身沒有什么問題,沒有出現任何損害公眾的事件,但是,由于各種原因,被公眾誤解了,懷疑了。公眾無端指責政府,使政府陷入危機之中。政府領導及公務人員要高度重視,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影響。政府主管領導可在媒體直接露面,將危機的真實情況盡快、主動、盡可能準確地公布給公眾,這是消除誤解、爭取民心的根本性措施。
2、事故性危機處理。由于政府自身的失職、失誤,或者管理中出現問題,或者服務上出現問題,引發(fā)的危機事件,就是事故性危機。這種危機的責任完全在政府。對這類危機事件的處理,政府應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果斷采取措施,有效制止事態(tài)擴大。其次,誠懇向公眾致歉,以期迅速獲得公眾的諒解、寬容。再次,了解公眾需求,及時彌補公眾損失。最后,認真檢查,切實做好改進工作。
3、人為破壞型危機處理。所謂反恐斗爭,就是解決這種危機!911”事件就是這種危機。處理這類危機時,必須先堵塞安全漏洞,防范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同時追捕疑犯;最后,摧毀敵對勢力的大本營。
四、運用新聞媒體,積極宣傳
在處理危機過程中,運用新聞媒體等多種渠道將有關信息和措施傳播出去,是重鑄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
在現代法治國家,為防止突發(fā)事件的巨大沖擊力導致整個國家生活與社會秩序的全面失控,需要運用行政緊急權力,實施系統(tǒng)配套的應急法制,來調整公共危機情況下的各種社會關系,有效控制和消除緊急情況,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以及法律秩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近年來,我國對公共危機管理日益重視,對公共危機的應急法制原先是個薄弱環(huán)節(jié),如今已經開始能為發(fā)達國家所稱頌。讓我們從SARS和汶川大地震來了解我國在這方面所取得的進步。
在2003年,SARS疫情波及全國,給我國經濟造成了無可估量的打擊。在非典起源之初,國家衛(wèi)生部是隱瞞了的,并沒有對其作出顯而易見的防治措施,其本意也是為了不引起人民群眾的恐慌,造成無謂的社會混亂。然而隨著疫情的擴大,公眾因普遍缺乏SARS常識而出現群體恐慌,甚至失去對政府的信任。部分國外媒體也認為是衛(wèi)生部對疫情的隱瞞導致了SARS的大規(guī)模傳播,加深了其對社會的傷害。不得不承認,非典前期政府對公共危機的管理是不到位的,并且?guī)в袧夂竦牟块T色彩,由于缺乏衛(wèi)生防疫的應急機制,政府對非典的處理也不夠迅速。這一事件造成的巨大沖擊力幾乎使得國家生活和社會秩序失控,為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fā)展都帶來了沉重打擊,幸而非典后期政府采取了有效的防疫措施和一系列補救措施,加上各崗位工作人員團結一心、眾志成城,使得后期的應對方案得到了有效的實現,讓社會重上軌道。
從以上分析中,我們可以總結出公共危機管理最重要的4個原則:團結一致、以人為本、迅速反應和坦誠溝通。此外不可忽略的一點就是要有個果敢英明的指揮機構,在這次的地震中,正是由于地質構造專業(yè)出身的溫家寶第一時間趕往災區(qū)指揮救災,組成專家救災小組,才能如此有效地保證救災工作的進行。然而,由于我國當前政治條件的限制,專門的應急指揮機構目前還未能建立,但相信出于近年來種種天災給人們帶來的啟示,這一機構的建立刻不容緩。
參考文獻
[1]公共危機管理:現代政府面臨的新挑戰(zhàn)[N].中國經濟時報,
2006-08-15.
[2]陳福今,唐鐵漢.公共危機管理[M].北京:黨建讀物出版社,2006.
公共危機管理論文范文2
淺談公共危機管理中的媒體應用
摘 要:如何成功應對公共危機已成為各國政府必須面對的挑戰(zhàn)。新聞媒體作為溝通政府與民眾的社會公器,在公共危機管理中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公共危機管理過程中政府部門如何正確認識和引導媒體, 與媒體打交道,對處理好突發(fā)公共事件至關重要。
關鍵詞:公共危機;新聞媒體;媒體應對;政府
近幾年,在我們國家不斷發(fā)生著公共危機事件,2003年的SARS、2005年的禽流感、2008年春節(jié)前后的百年不遇大雪災、拉薩、四川阿壩、甘肅等地份子的騷亂、5.12汶川大地震等。面對這些突發(fā)危機事件,政府、公眾、媒體等諸多利益相關者該如何去處理,該如何面對都是我們公共危機管理中應該認真思考的問題。
一、公共危機管理的內涵和特點
(一)公共危機管理的內涵
公共危機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種特殊形式,是公共管理中應對危機狀態(tài)的一種形式。公
共危機管理就是公共管理機構通過建立危機應對機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危
機,恢復社會秩序,保障人們正常生產和生活的活動,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fā)展。公共危機管理的主體是政府及其他公共機構,政府和其他公共機構除了常規(guī)管理之外,還需要居安思危,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公共危機。
(二)公共危機管理的特點
1、公共危機管理的目標是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公共危機管理以保持社會秩序、保障社會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提供公共產品為目標。
2、公共危機管理的外部環(huán)境是開放的、非競爭的。
3、公共危機管理依法行政,強制力是其管理的基礎。公共危機管理以法律和行政手段為主,輔之以經濟手段。公共危機管理遵循的是公共管理的原則,依法行政。公共危機管理主要依靠行使公共權力進行公共危機的管理,而公共權力的行使,常常是剛柔并濟,強制性和非強制性并行。
二、新聞媒體與政府公共危機管理
(一)新聞媒體的含義及職能
新聞媒體作為一種公眾輿論的載體,新聞媒體所要表達的不僅僅是它所代表的某個階層或階級的觀念,還必須表達一定的公眾利益,具有一定的公眾立場,它的職能主要體現在信息的流動和溝通對社會和公眾的影響上。
媒體是承載和傳播社會輿論最重要的平臺,它具有守望社會的重要職能,是永不入睡的“社會雷達”;同時,它又是公眾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重要的“解調器”,具有滿足受眾新聞信息需要、調適民眾心理的重要功能。同時,媒體站在受眾與公民的立場,具有監(jiān)督、質疑政府的職能和義務。一項統(tǒng)計數據表明,目前我國有2000多張報紙,9000多家期刊,306家電臺,369家電視臺,60萬家各類網站,網民超過一個億。如此大的媒體力量,已經不可否認地成為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它介于政府和公眾之間,形成了一種三角平衡互動的系統(tǒng),既制約影響著政府,又受政府影響制約;既引導公眾,又迎合公眾。作為一種社會公器,媒體天然地具有對社會進行監(jiān)視、反映和了望的職能。因此,政府輿論引導的核心就是政府媒體應對,也就是政府與媒體的相互關系、相互作用問題。
(二) 媒體在公共危機管理中的角色定位
常規(guī)而言,媒體是政府的喉舌,反映政府的意志,同時也是聯系政府與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肩負著反應公民呼聲的重任。當公共危機來臨時,政府無疑是突發(fā)公共危機管理的主體,但公共危機發(fā)生后,人們會比平日更強烈地信任、依賴和追隨媒體。因此,政府應充分發(fā)揮媒體作用,及時準確地發(fā)布相關信息,讓民眾了解事情真相,引導輿論向有利于危機處理的方向發(fā)展。
媒體在危機管理中應扮演的角色,其實是作為危機管理中的重要一環(huán)而展開的。媒體是實現政府與公眾溝通的橋梁,是對危機信息進行過濾、篩選的“把關人”,是政府危機信息的傳播中心。具體來說,可以分為幾個方面:1、媒體是公共危機征兆的望和發(fā)現者;2、媒體是政府危機信息的傳遞者,輿論的引導者; 3、媒體是公眾情緒的穩(wěn)定者和輿論的監(jiān)督者;4、媒體是政府危機管理的影響者和形象的塑造者;5、媒體是政府外腦的提供者;5、媒體是政府贏得社會支持的功臣。
三、公共危機管理中媒體應用策略
一個以公共服務為基本理念的政府,必須對公眾充滿信任和保持敬畏,尊重包括知情權在內的所有公眾權利,把公眾欲知、應知、需知的信息及時、準確、完整地告知公眾。同時,政府又是新聞傳播的管理者,應引導、調控新聞媒體對事實加以解釋,支持媒體發(fā)揮其功能。
1、第一時間發(fā)出權威聲音。所謂“第一時間”,就是公眾還沒完全掌握事件真相的時間。
在當今信息高度發(fā)達的時代,突發(fā)公共危機的信息公開是沒有時間概念的,新聞滾動播發(fā),完全不受“是深夜還是白天”、“是工作日還是公休日”的限制。只有打破了這種慣性的和傳統(tǒng)的思維,按照新聞規(guī)律,實時、適當地公開危機信息,才能在第一時間占領輿論制高點,把握輿論發(fā)展的方向。政府部門在第一時間內通過媒體向人們傳播信息,發(fā)布事實真相,更容易被公眾所接受和信任,另一方面也可體現出政府部門對危機的反應速度,樹立政府處理危機的一種果斷形象。
2、克服“睡眠者效應”。傳播學上有個著名的理論叫“睡眠者效應”。當信息由值得信賴的傳者所提供時,會產生忘卻效果,當信息來自不可信賴的傳播渠道時,則會發(fā)生睡眠者效應。因此,危機發(fā)生后,危機管理者應當選擇高可信度的傳播渠道發(fā)布信息,而盡量減少或避免低可信度的渠道發(fā)布的信息擴散。在去年濟南“7.18”銀座水淹事件中,銀座方面在時隔九天之后才發(fā)布可信度高的信息,但此時已經發(fā)生了睡眠者效應,此時發(fā)布的信息在傳播效能上是低效的,甚至是無效的。直至今天,這一信息仍未能平息人們對于死亡數字的猜測和議論。
3、充分信任,適度授權。在處理突發(fā)危機事件的過程中,政府必須善于調控媒體對事件的報道和對事實的解釋。政府應對媒體,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政府引導媒體的議程設置,或者把政府議程變?yōu)槊襟w議程的一部分,讓新聞跟著政府走,讓政府的立場成為媒體的立場。在危機狀態(tài)下,政府部門應當充分意識到媒體的積極作用,并給予其充分信任,堅信媒體的輿論監(jiān)督和危機報道出發(fā)點是好的,目標也是一致的。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部門應當少干涉媒體的報道,也不要采取一勺一勺地給媒體“喂新聞”,而是應該適度授權,尊重媒體的專業(yè)主義精神和職業(yè)特點,讓媒體自己來決定報道的內容和尺度[1]。在充分信任的前提下,政府可以通過適當的溝通,影響媒體的立場,間接地為媒體設置議程。
4.強化政府對媒體資源的整合能力。如何應對媒體,其主動權在政府手里;“危機治理,三分在治理,七分在引導。” [2]而能否做好突發(fā)公共事件的輿論引導,關鍵在于政府對各級各類輿論資源的整合能力。政府對輿論資源的整合主要體現在對突發(fā)事件處置和管理的職能界定、資源掌控、人力調配、媒體管理等方面。經歷多次突發(fā)危機歷練后的成都市,已比較成功地完成了從被動應對媒體到主動整合輿論資源,再到有效利用媒體的轉變,實現了從“請你別說”到“來聽我說”的轉變,及政府做到“主動發(fā)布”、 “統(tǒng)一口徑”,確保新聞發(fā)布有力、規(guī)范、有效[3]。
總之,公共危機管理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需要我們的政府、媒體和公眾齊心協力共同去面對、共同承擔和應對的問題,而作為其中一個重要參與者――媒體,其影響力已深深地植根于社會生活之中,并對我們的生活產生不可估量的深遠影響。頻繁發(fā)生的公共危機狀態(tài)下,媒體已經扮演著、還將繼續(xù)扮演著一個重要角色。作為危機管理的重要組織者、決策者――政府部門,在危機管理過程中應當主動尋求媒體的合作,視媒體為自己危機管理的親密伙伴,發(fā)揮其輿論導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