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女職工生育津貼標準調整情況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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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太原女職工生育津貼標準有所調整,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記者從市醫(yī)保中心獲悉,我市調整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標準。

據(jù)了解,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月標準除以30天計算)。女職工生育待遇,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的(順產)津貼補助為98天;難產的(包括:剖宮產、胎頭吸引助產、產鉗助產、臀位助產)生育津貼補助為113天;多胞胎產的津貼標準在98天標準的基礎上,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津貼。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即17周,含120天)流產的,按15天計發(fā);女職工懷孕滿4個月不滿7個月(即18周至28周,含196天)流產的,按42天計發(fā);女職工懷孕滿7個月以上引產的,按98天計發(fā)。

對于未就業(yè)配偶支付生育保險待遇,醫(yī)保中心表示,《男職工未就業(yè)配偶報銷承諾書》可替代社區(qū)出具的《未就業(yè)配偶證明》,協(xié)同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一并存檔。所填內容真實有效,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生育保險待遇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等的相關規(guī)定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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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原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產前檢查費100元,生育醫(yī)療費順產1100元,助產1300元,剖腹產2100元

女職工生育年齡滿24周歲,可享受4個月生育津貼,不滿24周歲享受3個月生育津貼。津貼標準以孩子出生前一年的單位繳費平均基數(shù)為準(具體額度可咨詢單位)。

流產女職工享受生育險待遇為:產前檢查費100元,生育醫(yī)療費100元,生育津貼0.5個月

引產女職工享受生育險待遇為:產前檢查費100元,生育醫(yī)療費300元,以及生育津貼1.5個月。

另有,若有以下兩證,可享受我國獨生子女優(yōu)惠政策,額外補助兩個月生育津貼:獨生子女證(由計生部門核發(fā);人社部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長效節(jié)育證明(由太原市六城區(qū)以及經濟區(qū)、高新區(qū)、民營區(qū)任一轄區(qū)計生部門核發(fā);人社部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計劃內二胎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再生育服務證(由計生部門核發(fā)并注冊登記嬰兒信息后,人社部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符合國家規(guī)定但未經批準已生育的,需提供《山西省再生育申請表》及《山西省社會撫養(yǎng)費專用票據(jù)》,人社部門審核留存原件);出生證;出院證;出院發(fā)票。

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產前檢查費100元;生育醫(yī)療費順產1100元,助產1300元,剖腹產2100元;證件齊全者順產可享受3個月生育津貼,剖腹產享受3.5個月生育津貼。

未就業(yè)配偶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無生育津貼)為:產前檢查費100元;生育醫(yī)療費順產1100元、剖腹產2100元。

未就業(yè)配偶流產、引產除未就業(yè)證明外,還需攜帶以下材料:結婚證;夫妻雙方身份證;生育服務證;病歷(醫(yī)院加蓋公章,人社部門存檔);出院發(fā)票或者門診發(fā)票。

未就業(yè)配偶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無生育津貼)為:產前檢查費100元;生育醫(yī)療費流產100元、引產300元。

二、太原生育保險如何發(fā)放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津貼標準按照參保職工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發(fā)。高于本人分娩當月繳費工資標準的,按照本人繳費工資計發(fā);低于本人繳費工資標準的,按照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發(fā)。

其中,計劃內一胎的,女職工生育年齡滿24周歲的可享受4個月津貼補助,不滿24周歲的享受98天津貼補助。

計劃內二胎和死胎生育津貼標準為:順產享受98天津貼補助,剖腹產享受3.5個月津貼補助。

流產、引產生育津貼標準為: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生育津貼按0.5個月計發(fā),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領取一次。懷孕滿4個月引產的,生育津貼按1.5個月計發(fā)。

三、太原生育保險怎么辦理

參保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都應參加生育險,并為全部職工繳納生育險費。

參保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批準成立文件或其他核準執(zhí)業(yè)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3.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4.銀行開戶手續(xù);

5.單位上年度勞動工資報表和財務決算表;

6.《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參保流程:

實施后新設立且屬于生育險參保范圍的用人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生育險參保登記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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