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統計部門有關從業(yè)人員人數和從業(yè)人員工資的統計數據計算,2019年全省全口徑從業(yè)人員月平均工資為6756元。其中,第一類片區(qū)(廣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徑從業(yè)人員月平均工資為7880元;第二類片區(qū)(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為5855元;第三類片區(qū) (汕頭市、肇慶市)為5400元;第四類片區(qū)(韶關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陽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遠市、潮州市、揭陽市、云浮市)為5325元。請各市以2019年全口徑從業(yè)人員平均工資為依據,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調整繳費基數上限(上限精確到元位)。調整后的繳費基數上限執(zhí)行時間: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yè)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49號)第三條規(guī)定,個人繳費基數下限不調整,繼續(xù)按2019社保年度標準執(zhí)行。
你可能會問,這個數據跟我有什么關系呢?
在勞動關系領域,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非常重要,因為勞動合同法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計算基數,是以這個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封頂的。
另外,在社保領域,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也和這個月平均工資直接掛鉤。
在廣東省,養(yǎng)老保險已經實現省級統籌,所以養(yǎng)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和省社平工資是直接掛鉤的,下限是省社平工資的60%,上限是省社平工資的300%。
只不過,為了貫徹落實國家減稅降費的政策要求,從去年5月開始,計算養(yǎng)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月平均工資,不再只是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而是全口徑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
這個全口徑是什么意思呢?
簡單來說,就是把原來主要是國有企業(yè)的平均工資,改為國有企業(yè)和民營企業(yè)一起計算的平均工資,標準顯然低了很多,相應的基數也就低了很多。這種調整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是有利的。
另外,從去年5月開始,廣東省內的工傷保險也實現了省級統籌。在計算工傷保險待遇的時候,經常會用到本人工資這個標準,而本人工資的上下限和這個月平均工資也是直接掛鉤的,下限是月平均工資的60%,上限是月平均工資的300%。
有所不同的是,經濟補償的封頂是按照統籌地區(qū)(一般是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級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市社平工資。而養(yǎng)老保險繳費基數和工傷保險待遇中的本人工資的上下限,是按照廣東省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省社平工資。
另外,考慮到工傷保險由市級統籌到省級統籌的過渡和公平問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市社平工資高于省社平工資的(廣東省大部分地級市都是這種情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處理,也就是按照市社平工資的標準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