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標準,吉林公積金基數調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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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吉林省直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減輕企業(yè)負擔,增強企業(yè)活力,促進增加就業(yè)和職工現金收入的精神,吉林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決定,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

一、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凡高于12%的,自5月1日起一律予以規(guī)范調整。

二、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比例在7%?12%之間調整的,由繳存單位自行確定。

三、企業(yè)資金不足,無能力按最低比例7%繳存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通過后,可申請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個人比例不低于各5%。

四、企業(yè)嚴重虧損,不能正常發(fā)放工資,無法按規(guī)定正常繳存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通過后,可申請階段性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暫緩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五、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階段性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yè),待緩繳期限和降低比例期限結束后,應按規(guī)定比例恢復正常繳存,并補繳其緩繳欠繳的住房公積金。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從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zhí)行。

六、相關解釋權由吉林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

吉林省公積金繳存比例詳解

三險一金超比例繳存要繳個稅

通知規(guī)定,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基本醫(yī)療保險金和失業(yè)保險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和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超過規(guī)定的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三險,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guī)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我省公積金繳付比例5%~8%

昨日,記者從長春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省個人住房公積金繳付比例在5%~8%之間,有的甚至更高。

據吉林省某會計師事務所徐會計師介紹,雖然根據建設部2000年發(fā)布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公積金繳存比例有指定范圍,原則上應不低于5%,不高于12%。但由于國家對上限沒有強制規(guī)定,所以長久以來,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一直只看下限,不看上限。

實質是間接提升個稅起征點

記者從吉林省財政廳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他們尚未接到有關此事的正式文件。不過相關人士表示,如果國家

財政部與稅務總局聯合對個人住房公積金進行規(guī)范,其目的應與稅收有關。

對此,長春稅務學院專家分析,關于三險一金的通知,是對一次分配的補充,起到了二次分配的作用。國家對個人實施的三險一金的政策則屬于二次分配,是國家通過調整財政杠桿,對個人給予的優(yōu)惠政策。此舉是為了縮小個人收入分配上的差異。

專家指出,應從三個方面理解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政策:實質上是間接提升個稅起征點;對住房市場價格起到調節(jié)作用;在一定意義上對個人起到抑制即期消費的作用。

導讀:近日,記者走訪市場向多位中介經紀人了解到,大學畢業(yè)生是近期租賃市場的成交主力軍,單間、一房、兩房等低端價位房源十分緊張。東莞地鐵在本月就要開通的利好消息早已鋪天蓋地,一些地鐵口物業(yè)的租房需求進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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