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網(wǎng)發(fā)布《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此前330新政中涉及公積金貸款的相關政策進行落地,即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下調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調至30%。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還將公積金貸款額度進行上調,夫妻雙方貸款額度最高可至60萬,單人購房貸款額度最高可至40萬。通知指出,該政策將于5月1日正式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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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新政出臺 直指二套房和二手房
貸款上限升至60萬 彌補額度短板
事實上,早在330新政公布第二天,新浪樂居編輯曾分別于4月1日、4月10日、4月13日上午致電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均被告知330新政尚未落實。編輯注意到,此次通知下方顯示的出臺時間是4月10日。
“首付比例下調和額度上調的政策同步出臺,比較合理科學,使得政策本身更有可操作性。”有業(yè)內人士稱。
3月30日,在公積金首付比例下調的政策出臺后,就有不少業(yè)內人士將其稱之為“雞肋政策”。此前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45萬,按照一套80萬的房子計算,即便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調至20%,仍有64萬需要貸款, 45萬的貸款上限顯然并不足以支撐購房者的需求。而此次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有望明顯改善這一額度短板。
“公積金新政落地對樓市是一個利好支持,購房者最缺的是資金,貸款額度增加能夠為購房者提供更大的方便,緩解購房者資金壓力!焙幽县斀(jīng)政法大學教授李曉峰稱。
另外,該項通知還規(guī)定,購買存量房首付比例調整為40%,購買建成時間未超過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購買建成時間超過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5年。
公積金連續(xù)繳滿3個月可交房租 月提取上限2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鄭州公積金政策調整,也為租房者帶來了一片利好。昨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發(fā)出通知,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租。
其中,租住鄭州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當月實際支付的房屋租賃費用提取。租住其他住房的,提取總額不得高于租房時期內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的 50%。市區(qū)內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計提取的最高限額為2000元,縣(市)和上街區(qū)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計提取的最高限額為1200元。
另外,為了應對現(xiàn)在房屋出租中要求一次性交一年房租的情況,提取申請人在房屋租賃期內每年度可申請一次性提取一年的房屋租賃費用。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jù)房屋租賃市場的租金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提取額度的上限,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
2014鄭州提取公積金84.95億
今天,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時還在其官網(wǎng)發(fā)布《鄭州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對鄭州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情況和數(shù)據(jù)進行展示。
公告顯示,鄭州提取住房公積金84.95億元,占當年繳存額的61.9%,比上年同期增加5.3個百分點。截至底,累計提取總額385.37億元,同比增長 28.3 %。
在整個,共計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2.86萬筆、81.71億元,同比增長4 %、9.6%。截 底,全市累計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19.33萬筆,涉及金額422.87億元,貸款余額293.4億元,同比分別增長 17.4 %、24 %、23.8%。
下為通知原文:
住房公積金各分支管理機構,機關各部門:
根據(jù)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fā)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和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36次會議精神,現(xiàn)就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寬貸款申請條件
職工連續(x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曾在異地(含同城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xiàn)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jù)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其他貸款申請條件按《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提高貸款最高額度
在鄭州市區(qū)內辦理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均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60萬元;僅申請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40萬元。在鄭州所屬縣(市)和上街區(qū)辦理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統(tǒng)一調整為40萬元。組合貸款總額不設上限,其中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按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調整貸款最高比例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含經(jīng)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住房,下同),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chǎn)總價的80%;繳存職工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結清相應住房貸款后,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chǎn)總價的70%;繳存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存量商品住房的,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chǎn)總價的60%。
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上筆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發(fā)放貸款。
四、簡化貸款辦理手續(xù)
辦理公積金貸款不再提供收入證明。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還款額應當不超過夫妻雙方繳存基數(shù)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應當不超過借款人的繳存基數(shù);共有權人的繳存基數(shù)可與借款人合并計算;組合貸款由發(fā)放貸款的商業(yè)銀行審核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五、調整存量房貸款期限
購買建成時間未超過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貸款期限最長應當不超過20年;購買建成時間超過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貸款期限最長應當不超過15年。
六、暫停辦理“轉按揭”業(yè)務
為充分保障繳存職工購房時的公積金貸款需求,暫停辦理商業(yè)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即“轉按揭”)業(yè)務。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執(zhí)行。以往相關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執(zhí)行。行業(yè)系統(tǒng)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可參照本通知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