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達內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標準計算方法。
一、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
1、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計算方法: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實際發(fā)放工資月數(shù)。職工本人的一年工資的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年之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本人的勞動報酬總額。
2、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shù)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工資標準172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shù)不得低于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費1204元。
3、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職工、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12%,其它性質單位各為8%?12%。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與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比例必須一致。外商投資企業(yè)的繳存比例可按市政府相關文件執(zhí)行。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下限
2014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shù)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北京市工資標準(156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shù)不得低于北京市基本生活費,即工資標準乘以70%,1092元。依此計算,2014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下限為1560元×12%×2,合計374.4元。下崗、內退等職工,每月最少繳存公積金共計262.08元。
三、住房公積金緩繳及降比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單位住房公積金緩繳、降低繳存比例申請,并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備案。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下限原則上不低于8%。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執(zhí)行期為一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即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每年公布一次。
其實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標準并不是十分的難理解,通過上面給大家做的簡單的介紹,很容易就可以掌握計算的方法。對住房公積金比較關注的朋友,除了關注計算的方法以外,還要多注意它的其他信息,比如會因為時間的變化公積金有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