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決定,年內省級財政將安排3億元專項資金支持學前教育發(fā)展,資金使用適當向農村、邊遠、民族、貧困地區(qū)傾斜。
河北明確,專項資金要優(yōu)先保障落實建檔立卡及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所需資金,確保幼兒資助投入規(guī)模只增不減;可用于支持地方公辦民辦并舉、多種形式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支持地方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支持地方健全幼兒資助制度。各地要根據財政支持學前教育發(fā)展資金管理辦法文件要求,幼兒資助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兒童人數的10%。
河北強調,本年度學前教育發(fā)展資金嚴禁用于償還債務,嚴禁用于平衡預算。用于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的資金,要嚴禁將教育領域的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嚴禁將建設工程與服務打包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嚴禁將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等非金融機構提供的融資行為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