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將于明年先行實施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制度,為防止冒領、騙領居民身份證問題的發(fā)生,規(guī)定4種情形不予異地辦理。
據了解,吉林省每年離開戶籍地到外地學習、就業(yè)、居住流動人口約100萬人,每年需要異地辦證人員預計2萬余人。為方便群眾,吉林公安機關決定于明年1月1日起,先行實現(xiàn)在吉林省內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業(yè)務。
吉林省公安廳負責人介紹,為有效防止冒領、騙領居民身份證問題的發(fā)生,確保居民身份證信息準確、安全,吉林省規(guī)定,已申領居民身份證的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省內其他地區(qū)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就學、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公安局戶政大廳或公安派出所辦理居民身份證。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流動人口數量不斷增多,長期外出工作的群眾回戶籍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不僅耗時費力,也給工作、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吉林省每年離開戶籍地到外縣(市、區(qū))學習、就業(yè)、居住流動人口約100萬人,每年異地辦證人員大約2萬余人。
吉林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了有效解決當前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的突出問題,吉林公安機關制定了《全省居民身份證省內異地受理工作方案》。決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先行實現(xiàn)在吉林省內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業(yè)務,然后推行省外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制度。
為方便人民群眾辦理證件,公安機關還縮短審核時間和制證周期,領取居民身份證時限由法定的60天縮短為20個工作日。并為出國、考試、招生、招工、社保等急需用證的群眾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居民身份證直通車服務,吉林省公安廳制證中心2個工作日內制出證件。群眾可通過郵政速遞方式領取,也可到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直接領取
同時規(guī)定4種情形不予受理:一是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二是因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三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偽造、冒領、騙領、使用假證人員,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四是居民仍按照原規(guī)定在戶籍所在地戶政大廳或公安派出所辦理居民身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