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在德園包點侯家塘店,一年輕女子手中抱著父親遺像坐在店門口。女子的父親是德園包點的員工,3月20日,在宿舍身體不適,等送往醫(yī)院后住進了ICU。3月27日,醫(yī)院宣布他身亡。
家屬龔喜梅說,死者是她的弟弟,今年44歲,長沙縣人。3月20日下午,家人接到電話說弟弟出事了,等他們趕到醫(yī)院,弟弟已經住進了ICU。“醫(yī)生說是腦出血。”龔喜梅忍不住眼淚。
于弟弟的遭遇,龔喜梅覺得與其從事的工作有關,“休息的時間少,勞累過度。”龔喜梅說,大年初一,弟弟都在上班。“(這個事)應該算工傷。但單位不同意。”
3月29日,在德園包點二樓,員工小李(化名)表示,死者在店子做油貨,當天下午上班前,龔某躺在床上休息,同事發(fā)現他不對勁,“趕緊把他送到醫(yī)院,路上有嘔吐現象。”該門店另一位員工稱,他們凌晨4點上班,早上9點左右下班,下午2點上班4點下班。
德園包點侯家塘店龍姓負責人表示,餐飲行業(yè)職工流動性大,他們與員工有協(xié)議,把買保險的錢算在工資里發(fā)給員工。如果員工要求買,他們也會按要求做,但龔某并沒有提出這個要求。
“我們咨詢了不是工傷。”龍姓負責人表示,如果認定為工傷,他們也會按要求賠償。
目前,雙方仍就后續(xù)事宜進行協(xié)商。
[律師]建議雙方到社保部門提請工傷認定
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律師熊麒表示,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社保手續(xù),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強制規(guī)定。用人單位企圖用合同條款的形式,排除勞動者的權利,逃避自己的義務是無效的。
熊麒建議,雙方可以到社保部門提起工傷認定的申請。如果經鑒定,能夠認定為工傷的,而用人單位又沒為其購買工傷保險的,死者家屬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賠償。如果協(xié)商不成,家屬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按照賠償標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