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六安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六安市區(qū)月工資不得低于1250元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發(fā)文,自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市區(qū)最低工資標準每月上調320元。隨著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失業(yè)保險金、病假工資、經濟補償標準、試用期的工資標準(最低)等都將做相應的調整。
最低工資標準分為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本次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一至四個檔次,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520元、1350元、1250元和11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6元、14元、13元、12元。據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與調解仲裁科科長梁允讓介紹,六安市市區(qū)(含金安區(qū)、裕安區(qū))執(zhí)行第三檔次,即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250元、13元;壽縣、霍邱、金寨、舒城和葉集試驗區(qū)執(zhí)行第四檔次,即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150元、12元。
根據《最低工資規(guī)定》及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guī)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也就是說,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津貼福利、單位所繳納的五險一金等,不過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應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據梁允讓介紹,我省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時間是2020年7月1日,六安市區(qū)和其他縣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930元和860元,此次上調較上次調整增幅分別為34.3%和33.7%。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受益最大的是低收入群體,部分靈活就業(yè)人員、小時工、鐘點工等都將成為直接受益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