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么,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現(xiàn)在很多單位都會公司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每個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會有一個公積金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公積金都會存在個人公積金賬戶中,在公積金繳納地買房貸款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個人貸款最高額度是50萬元,夫妻雙方都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達到70萬元,貸款額度最高是個人賬戶余額的40倍,還可以享受央行規(guī)定的公積金貸款利率3.25%。如果不需要買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但是必須要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下面我們來說說北京地區(qū)什么情況下才可以將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出來。
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nèi)的住房公積金。
提取材料
1、提取申請書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標準要件清單 | ||||
提取原因 | 材料名稱 | 規(guī)格 | 份數(shù) | 備注 |
購買 本市商品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房合同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房發(fā)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買 本市二手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房產(chǎn)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契稅完稅憑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買 外省市商品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房合同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房發(fā)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異地購房證明 | 原件 | 1份 | ||
社保繳費證明 | 原件 | 1份 | ||
購買 外省市二手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房產(chǎn)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契稅完稅憑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異地購房證明 | 原件 | 1份 | ||
社保繳費證明 | 原件 | 1份 | ||
商業(yè)貸款購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借款合同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首付款發(fā)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房合同 | 復印件 | 1份 | ||
公積金 貸款購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大修、翻建住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產(chǎn)權(quán)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大修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買材料發(fā)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自建住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宅基地批復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買材料發(fā)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離休、退休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提取本人賬戶內(nèi)的全部本息余額,并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離、退休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提取本人賬戶內(nèi)的全部本息余額,并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喪失勞動能力鑒定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無自有住房證明 | 打印件 | 1份 | 提取申請人授權(quán)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并開具 | |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承諾、授權(quán)書 | 打印件 | 1份 | 提取申請人填寫并簽字 | |
結(jié)婚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若提取申請人配偶提取,須提供結(jié)婚證明。 | |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租房合同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租房發(fā)票或者收據(jù)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結(jié)婚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若提取申請人配偶提取,須提供結(jié)婚證明。 | |
遭遇突發(fā)事件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單位或者街道出具的遭遇突發(fā)事件、生活困難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近親屬關系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近親屬關系主要指配偶及直系血親。 | |
死亡提取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死亡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繼承關系或者受遺贈關系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證明主要包括公證書、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及調(diào)解書等。 | |
在北京市以外租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租房合同 | 原件及復印件 | |||
租房發(fā)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發(fā)票應當事地稅部門或者地稅代征點開具。 | |
單位出具的租房證明 | 原件 | 1份 | ||
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證明 | 打印件 | 1份 | ||
結(jié)婚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若提取申請人配偶提取,須提供結(jié)婚證明。 | |
在北京市內(nèi)租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租房合同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租房發(fā)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發(fā)票應當事地稅部門或者地稅代征點開具。 | |
單位出具的租房證明 | 原件 | 1份 | ||
結(jié)婚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若提取申請人配偶提取,須提供結(jié)婚證明。 |
職工出境定居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戶口注銷證明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
正在領取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金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
戶口證明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 原件 | 1份 | ||
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
人民法院判決書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提取流程
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單位核實職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請書》,單位經(jīng)辦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提取業(yè)務。
如單位拒絕為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或者職工賬戶已轉(zhuǎn)入集中封存戶的,職工本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相關業(yè)務。
符合支取條件的,職工可選擇辦理公積金約定提取,個人賬戶中的公積金可定期轉(zhuǎn)入職工指定銀行儲蓄賬戶中。
北京市公積金提取流程詳情
提取額度及頻次
可全額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5、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購房提取:
(1)職工購買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廉租房、危改回遷房、標準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fā)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購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jīng)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所實際發(fā)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每3個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請日前3個月內(nèi)的住房公積金,且每月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繳存上限,也不得超過月房租費。
3、其他提取: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實際發(fā)生的住房支出;
(2)職工因家庭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遇到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不受額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注:無論是哪種情況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最低應保留人民幣 10 元。
提取時限:提交申請后三天內(nèi)到賬。
付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原則上采取轉(zhuǎn)入個人銀行儲蓄賬戶的方式,特殊情況下,可以通過所在單位銀行賬戶轉(zhuǎn)付。
由單位轉(zhuǎn)付的流程為:經(jīng)職工個人同意,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管理部審批后,單位可辦理通過單位銀行賬戶轉(zhuǎn)付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業(yè)務。單位在管理部辦理完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業(yè)務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將公積金提取金額劃入單位銀行賬戶,由單位轉(zhuǎn)付職工個人。
辦理時間及地點
辦理機構(gòu):
到公積金賬戶所在管理部 或銀行經(jīng)辦網(wǎng)點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
各管理部于受理公積金提取申請之日起3日內(nèi)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審核準予提取的,在3日內(nèi)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