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
按《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我市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辦法的通知》(佛房金管〔2016〕63號)執(zhí)行不變。
無房提取
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在佛山無房產而申報提取的,全市統(tǒng)一一個標準,按去年我市五區(qū)中確定的最高標準(即每平方米12元)、以公租房建造標準(建筑面積60平方米)確定個人為30平方米,計算可提取額度,即每個繳存職工每年可提取4320元(12元×30平方米×12個月)。上述標準執(zhí)行時間,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以該時間段出具的無房證明為準)。
無房提取申請以個人為計,申請時提交申請人在我市(五區(qū)范圍)無房產證明(由住建管理部門出具)。
如何提取公積金買房租房
適用范圍
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租房。
業(yè)務流程
個人申報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
資金劃入個人銀行賬戶
購建佛山市內房產的,即報即批;購建市外房產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審核后,提取的資金2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劃入個人銀行賬戶。
所需資料
①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
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房產證(購買預售商品房可提供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購房發(fā)票
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償還貸款本息需提供,如沒有貸款可不提供)
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翻建住房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自住房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裝修、裝飾等都不屬于大修自住住房范疇。)
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土地證
3、規(guī)劃許可證
4、結算發(fā)票
5、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用于大修自住房需提供)
6、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償還貸款本息需提供,如沒有貸款可不提供)
③租房
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授權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3、房租發(fā)票
④無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產證明;
3、暫住證或居住證(外市戶口職工提供);
4、戶口簿(本市戶口職工提供)。
實用小提示
提示一:關于銀行賬戶,住房公積金使用提取的資金通過銀行自動劃拔的形式進行,因此職工提供的銀行賬戶必須有效、準確、安全。
提示二:關于《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房屋首次進行提取時須繳存單位蓋章確認;同一房屋再次提取的,則不需要單位蓋章確認。另外,個人明細已封存的,申請?zhí)崛r無需單位蓋章.
提示三:關于提取劃賬時間間隔,職工以同一房產辦理住房公積金使用提取,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貸款本息的,租房的,不少于半年提取劃賬一次;其他均為不少于一年提取劃賬一次。
提取金額規(guī)定
1、職工個人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房屋所占產權份額;
2、每次提取,個人明細余額留足不低于500元;
3、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未還清的,應先還清貸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請?zhí)崛 ?/p>
關于代辦
為保障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安全,防止出現(xiàn)糾紛,職工個人應保管好自己的住房公積金對賬簿,不要隨便交由其他人保管。
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xù)時,請職工本人親自辦理,若確實需要委托他人辦理,在申請表中注明,同時,受委托人在業(yè)務辦理時應出示個人的身份證原件。
辦理地址和時間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禪城區(qū)輕工三路18號2座(人才大市場旁)
受理業(yè)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只集中辦理一周內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