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住房公積金免稅繳存基數(shù)上限是多少?
7月起,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免稅繳存基數(shù)上限進行了調(diào)整。度廣州住房公積金免稅繳存基數(shù)上限是多少?廣州住房公積金免稅如何計算?
穗稅前扣除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限提至17424元
從7月起,廣州市住房公積金開始了新的繳存年度。近日,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隨著廣州市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數(shù)據(jù)的公布,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免稅繳存基數(shù)上限也相應調(diào)整為17424元。
據(jù)介紹,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nèi),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同時,單位和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廣州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guī)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照此計算,在度本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在17424元(廣州市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808元,即5808元×3)以下,且繳存比例不超過12%的,可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則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那么,對于單位和個人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總額在4182元(17424×12%×2)以下,是否屬于免稅?這個市地稅局指出,不能簡單的用繳存的公積金總額進行對比,這樣計算稅前可扣除的金額是不準確的。 “繳存基數(shù)”或“繳存比例”任一超標,超出部分就需計征個人所得稅。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由單位繳存和個人繳存兩部分構成:單位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shù)乘以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shù)乘以個人繳存比例。市地稅局介紹,廣州市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 ,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視實際情況自行選擇,繳存基數(shù)超過本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均工資3倍、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分別超過12%的,應按照規(guī)定計稅。
公積金免稅如何計算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nèi),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同時,單位和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廣州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照此計算,在度本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在17424元(廣州市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808元,即5808元×3)以下,且繳存比例不超過12%的,可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則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以下是舉例說明:
例1:趙某繳存公積金基數(shù)為18000元,繳存比例單位和個人均為15%,即單位的繳存基數(shù)及繳存比例、個人的繳存基數(shù)及繳存比例皆超過免稅標準,則有1218.24元【(18000×15%-17424×12%)+(18000×15%-17424×12%)】需并入工資總額計征個稅;
例2:錢某繳存公積金基數(shù)為18000元,繳存比例單位為8%,個人為15%,即單位的繳存基數(shù)、個人的繳存基數(shù)、個人的繳存比例三項超過標準,單位的繳存比例符合免試標準,其則有655.2元【(18000×8%-17424×8%)+(18000×15%-17424×12%)】需并入工資總額計征個稅;
例3:李某繳存公積金基數(shù)為8000元,繳存比例個人和單位均為15%,即單位的繳存基數(shù)、個人的繳存基數(shù)符合免稅標準,個人的繳存比例、單位的繳存比例超過免稅標準,則有480元【(8000×15%-8000×12%)+(8000×15%-8000×12%)】需并入工資總額計征個稅;
例4:孫某繳存公積金基數(shù)為18000元,繳存比例單位和個人均為10%,即單位的繳存基數(shù)、個人的繳存基數(shù)超過免稅標準,個人的繳存比例、單位的繳存比例符合免稅標準,則有115.2元【(18000×10%-17424×10%)+(18000×10%-17424×10%)】需并入工資總額計征個稅;
例5:周某繳存公積金基數(shù)為10000元,繳存比例個人和單位均為10%,即單位的繳存基數(shù)及繳存比例、個人的繳存基數(shù)及繳存比例皆符合免稅標準,則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全部可在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不需并入工資總額計征個稅。
市地稅局指出,單位和個人實際繳存的公積金,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時候要根據(jù)實際情況計算,不可一刀切。在此特別強調(diào),必須是單位和個人雙方繳存公積金的基數(shù)和比例均符合上述標準和比例,才能準予從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若其中一方超基數(shù)或超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都必須將超出部分的金額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