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曬工資不應是“自選動作”
近日,一名參加工作30年的湖南中部某市級機關公務員(微博)“鼓臺山”在網(wǎng)上曬出自己的工資條,每月實發(fā)2643.68元。同時,他還曬出了供職于中央某部委的自己女兒的工資,每月2790元,外加800元住房補貼。該帖發(fā)布后,一石激起千層浪,認可、同情、質(zhì)疑、不屑,各種聲音充斥于網(wǎng)絡。“鼓臺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帖子里的每個字都是真實的,而且“真的干干凈凈沒有任何灰色收入”。(9月22日《北京青年報》)
一名工作了30年的公務員,月工資2000多元的確不高;一名供職于中央某部委的公務員,月收入3000多元恐怕只能維持在北京的基本生活。“鼓臺山”的帖子之所以引起強烈反響,正在于它顛覆了很多人對公務員高收入的想象,所以有人表示同情,有人表示懷疑。客觀而言,地區(qū)不同,公務員的收入差距較大,不可一概而論,但很多地方的基層公務員工資偏低,應是一個無可爭議的事實。
這讓我想起前不久發(fā)生的一件事:湖南冷水江市“工資統(tǒng)發(fā)信息網(wǎng)”意外泄密,有網(wǎng)友從中查到該市各機關單位的公務員工資,發(fā)現(xiàn)絕大多數(shù)在2000元至4000元之間,以至于很多網(wǎng)友大呼意外。于是,這份意外曝光的工資單收到了意外的效果:為一些公務員抱怨收入低提供了佐證,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平息了人們對公務員收入的質(zhì)疑。“鼓臺山”發(fā)布的帖子也是如此,盡管有爭議,但它無疑有助于人們更加全面、理性地看待公務員的收入。
這兩件事其實共同揭示了一個問題:人們之所以“大呼意外”,是因為對公務員收入不了解,是因為公務員收入一向秘而不宣。既然公務員的實際工資水平并不高,很多公務員的工資甚至偏低,沒什么見不得人的秘密,何不大大方方地全部曬出來?
全面公開公務員工資,一方面是消除誤會和隔閡、取信于民的需要。當公務員工資成為“機密”,人們難免憑想象去猜測,各種傳言引發(fā)民眾的不信任感和焦慮情緒。而公開公務員工資,并不會帶來什么負面影響,反而有利于人們?nèi)、正確看待公務員收入,繼而增進民眾對公務員的理解和信任。另一方面,公開公務員工資,是滿足公眾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的需要。公務員的工資由財政統(tǒng)發(fā),花的是納稅人的錢,民眾有權知道公務員工資幾何、合理與否,并有權進行監(jiān)督、提出意見,以防止可能存在的“權力自肥”問題。
值得欣慰的是,有一些地方已經(jīng)或打算公開公務員工資。比如,按照今年2月修訂通過的《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預算審查監(jiān)督辦法》,今后廣州市公務員的基本工資、單位津貼、各種補助將讓公眾“一目了然”;再比如,今年3月,北京市石景山區(qū)公布了預算,其中包括31個部門在職人員的工資福利情況。
公開公務員工資不應只是個別人、個別地方的“自選動作”,而應成為全國一盤棋的“規(guī)定動作”。目前各地都在推行公務員“陽光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不該有見不得人的秘密,“陽光工資”理應讓民眾看得見。公開公務員工資沒有任何技術難度,也不會有太多阻力,該大大方方地為公務員收入“祛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