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機關休假人員明顯增多 帶薪休假別遺忘民企
日前,國務院發(fā)文明確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推動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加快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記者調查發(fā)現,帶薪休假制度自2008年提出,已磕磕絆絆走了六年,落實依然遭遇尷尬。記者從山東省人社廳了解到,目前帶薪休假已被納入企業(yè)勞動保障年檢內容,并與創(chuàng)建文明單位考核掛鉤,下一步勞動監(jiān)察部門將進一步加大這方面的檢查力度。
機關:休假人員明顯增多
“上個周我們一位副廳級領導剛休假,帶著家人去了一趟四川。”8月22日,山東省直某機關一位科級公務員談起“帶薪休假”時,他感受到一個明顯變化:以前領導帶頭工作,現在是帶頭休假。
他告訴記者,此前單位廳級領導幾乎不休假,下面的人基本上也“向上看齊”。但從去年開始,風氣大變,單位上休假人員明顯增多。“年初就要給組織部門報休假計劃,我原定8月份休假,正好趕上要開一個聯席會,就將休假調到了11月底,一般一年會有一次調整的機會。”
去年9月,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落實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結合年度工作計劃作出統(tǒng)籌安排。記者采訪多個機關單位發(fā)現,文件下發(fā)后,機關上開始重視并且鼓勵大家休假,并帶有一定強制性。
“去年,有個別領導和同事因為工作太忙沒有休假,按規(guī)定,以日工資三倍標準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但這些沒休假的人是少數。今年沒再提補錢這事,還是鼓勵大家去休假。”山東省直機關一位公務員告訴記者。
事業(yè)單位:落實情況冷熱不均
“按照規(guī)定確實有帶薪休假制度,因為忙沒有休假的,就把這些假期‘攢’起來,有些老護士都攢到了60多天。”山東省濟南市立五院一位護士長告訴記者,“現在必須要休假,不休就發(fā)錢補助。”
記者采訪發(fā)現,與機關不同,帶薪休假制度在事業(yè)單位落實情況冷熱不均,尤其是在實行企業(yè)化管理的事業(yè)單位,該項制度“上面不主動提,下面就不好意思做”,有些員工不休假也未拿到過三倍工資。
在山東省內一家設計院工作的張先生說,他所在的事業(yè)單位2008年開始實行企業(yè)化管理,職工拿的是績效工資,績效主要是年終獎,正式工程師能拿到20多萬。“休假單位不會扣錢,不休假單位也不會發(fā)錢。如果因為休假影響項目進度,自己的全年收入就會減少。”張先生說。他工作7年,除了婚假沒休過一次年假。“不過,今年單位工會開始提讓員工休假。”他說。
“休假不扣錢、不休也不補錢”是當前不少事業(yè)單位的做法。“部門十幾個人,休年假的不到一半,而且基本上都是工作多年的‘老人’,單位不積極落實,年輕人都不太好意思提。而且我們拿績效工資就和企業(yè)工人計件一樣,如果不按規(guī)定補發(fā)工資,休假期間不工作當月獎金就會減少,算算賬大家也就不了了之了。”一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說。
企業(yè):中小民企休假難
“在我們單位,如果員工想要休假,基本上提出來領導就會同意。”入職浪潮剛一年的一位技術研發(fā)人員告訴記者,企業(yè)在這方面的管理比較規(guī)范,他今年還未休假,主要還是因為工作太忙。
山東省濟南市一家股份制企業(yè)人力資源負責人告訴記者,大企業(yè)各方面管理都比較規(guī)范,鼓勵員工休假,也是當前節(jié)省用工成本的一項措施,“支付三倍工資”畢竟不是一個小數目。
“帶薪休假在企業(yè)中落實情況參差不齊,基本上是國企比民企好,而在國企中,上層比下層好。”人社部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說。人社部的調查顯示,目前帶薪休假落實率約為50%,落實比較好的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大型國有企業(yè)、外資企業(yè),而一些民營企業(yè)、中小企業(yè)落實相對較差。
據了解,職工在準備離職或被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年休假權益的情況最多。“有一次向領導提出休假,不僅沒批準,還成為周一開會時批評的典型,在職的情況下誰敢去申請仲裁?萬一秋后算賬,最后吃虧的還是自己。”曾經在一家廣告公司上班的林秋說。這時通常是“要么忍,要么離開”,她就是在離職時才去要求帶薪休假補償的。
記者采訪時詢問了幾家飯店的服務員,聽到“帶薪休假”這四個字,幾個員工十分茫然。一名服務員說:“本來工資就不高,休假又會扣工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