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黑社會老大現(xiàn)在是誰,紹興黑社會老大名單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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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黑社會老大是誰

近日,曾在紹興柯橋呼風喚雨的“江湖大佬”張濤和他的17個“弟兄”站在了紹興縣法院的審判庭上。

在這個18人的團伙中,有11人是80后,3個90后,其中1人未滿18周歲。他們分兩排站著,“老大”張濤站在前排最右邊,一臉無所謂。見媒體記者拍照,張濤笑著說:“兄弟們,給我們拍照了,大家笑一笑!

除了一名女被告一直低著頭哭泣外,其他人都笑嘻嘻的。

判決書長達74頁,張濤被判組織領(lǐng)導(dǎo)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開設(shè)賭場罪、強迫交易罪等七項罪名成立,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1萬元。

團伙內(nèi)實行“軍事化管理”

2000年,張濤曾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2006年6月,提前釋放的張濤并沒有改邪歸正,反而憑借這一段“牢獄”經(jīng)歷所積累的“人脈”,在出獄后一躍成為“江湖大佬”。張濤被手下稱為“二哥”或者“二爺”,其手下成員主要來自東北和四川兩省,由兩名骨干成員各自領(lǐng)導(dǎo),形成了金字塔式的組織結(jié)構(gòu)。

張濤對手下進行了明確分工:有的負責催討欠款;有的負責開設(shè)賭場;有的負責管理賭場賬目;還有一些作為隨從跟隨在張濤身邊聽其差遣。

不僅如此,張濤還對手下實行“軍事化”管理,規(guī)矩十分嚴格。凡是張濤交代的任務(wù),成員必須完成;成員必須24小時待命,隨傳隨到;成員辦事必須如實向其匯報,不得欺騙或隱瞞,否則就要打罵甚至關(guān)押。

張濤為手下成員統(tǒng)一安排住宿、統(tǒng)一購置生活用品、統(tǒng)一安排日常就餐,為方便實施犯罪,張濤還為手下統(tǒng)一購置了砍刀、橡皮棍、弩等工具。

除此之外,張濤還為手下成員發(fā)放工資。

但是,如果哪個人敢于“挑戰(zhàn)”張濤定下的規(guī)矩,處罰也是很嚴厲的。2008年6月,團伙成員潘某就因不守“規(guī)”,被關(guān)押了一天一夜。

最擅長的就是“黑吃黑”

張濤帶著一幫手下,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

見有一家理發(fā)店生意好,張濤就找到理發(fā)店老板,說要合伙經(jīng)營。然后向理發(fā)店老板打了一張10萬元的欠條(其實就是白條),說今后店里的生意怎么做要由他來安排。

有人在他的賭場輸了錢,欠了4萬元的賭債,利息也高達4萬。介紹朋友去一家KTV工作,被拒絕,他就組織兄弟前去“砸場子”。

張濤還吸毒,但毒品大多是搶來的。張濤曾強迫團伙成員中唯一的女性胡某做誘餌,介紹毒販與其交易。跟著,張濤派人劫持毒販,搶了對方的錢不說,還把人帶至賓館關(guān)押、毆打,逼問毒品下落。

受不了虐待的毒販只得交出毒品,搶得毒品后,張濤就和手下們一起“享用”。

唯一后悔的是吸毒

庭審結(jié)束后,張濤和他的弟兄們向法警要煙抽。

說起曾經(jīng)的“豐功偉績”, 張濤還是一臉不在乎。“這有什么好后悔的,大家都是成年人,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為此付出代價也沒什么。”張濤說,“要說后悔,唯一后悔的就是不該碰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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