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廣東商品糧基地的興寧上演大規(guī)模變相征地,未拿批文便急于建設萬畝“大項目”
廣東興寧市是一個欠發(fā)達的山區(qū)縣級市。近年來,該縣頻頻以“大手筆、大氣魄”引進大項目,將“一次性土地流轉”當成變相征地的手段,農民權益頻遭侵害。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違規(guī)占地
蓋別墅建高球場 萬畝項目無批文
興寧市地處粵東北山丘地帶,四周山嶺綿延,中部是粵北地區(qū)最大的盆地平原,也因此成為廣東省“商品糧基地縣”。
日前,記者來到該市永和鎮(zhèn)藍排村,在通往梅州市的G205國道旁邊,立著一塊基本農田保護區(qū)石碑,上面注明:“東至長新村,西至新中村,南至長安村,北至仁里村,面積共1282畝。”
但記者看到,上百畝稻田早已撂荒,至少有幾十畝的水田被黃泥土填埋。當?shù)卮迕裢锵У馗嬖V記者,這些基本農田大部分都被征掉了,說是要建設一個名為“客家小鎮(zhèn)”的旅游項目,該項目是“熙和灣客家文化旅游產業(yè)園”的一部分。
記者從距農田一公里處,來到熙和灣客家文化旅游產業(yè)園施工現(xiàn)場:足有上萬畝的連綿山頭正處于熱火朝天的施工中,一眼看不到頭。多處本是綠樹覆蓋的山體,被推土機剃得體無完膚,露出深黃色的肌理。附近村民說,山上本來都種著果林和生態(tài)公益林,如今已蕩然無存。
在產業(yè)園入口處,一個面積達幾十畝的小型高爾夫練習場已經建成。附近山坡上,幾十棟別墅也已然成型,工人們正在緊張施工。熙和灣項目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未來將建設一個占地1000多畝的體育公園,包括一個36洞的高爾夫球場;還將建成100多棟別墅,包括聯(lián)排與獨棟,每平方米均價1萬元。目前,這些別墅大部分已被預訂。
在產業(yè)園南部的一個“光頭山”山頂上,一座高達幾十米的柱形建筑直刺天穹。建筑工人說,這里將建成一座世界最高的花燈塔。其旁邊的一座山頭則早已被夷為平地,據(jù)豎立在工地上的規(guī)劃圖,這里將建成粵東地區(qū)最大的水上樂園。
熙和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云樞稱,該項目于2012年立項,占地11725畝,計劃投資38億元,按國家5A級旅游景區(qū)標準建設,將打造集旅游、休閑、體育、度假于一體的綜合性文化旅游產業(yè)園。
“建設用地批文尚在申報之中,還未批復下來,”曾云樞坦承,“這是地方政府的招商項目,也是省重點工程,各級政府都要求我們加快投資和建設速度。由于時間實在太緊,沒辦法等用地批文下來再開工。”
偷換概念
良田竟說成荒地 自稱是國家試點
針對基本農田被毀,興寧市國土局黨組副書記鐘青稱:“這是工作失誤,永和鎮(zhèn)人民政府太心急了,批文還未下來就填了約40畝農田,目前已經被我們叫停!
鐘青稱,為保持項目完整性,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基本農田,熙和灣項目涉及基本農田約550畝。但鐘青強調“目前興寧市正抓緊向省里報批首期550畝地的征地審批手續(xù)”。
“該項目是國土部的試點項目。”在記者的采訪過程中,興寧市各級政府部門及開發(fā)商反復跟記者暗示,熙和灣項目有“尚方寶劍”。
鐘青拿出相關文件說,2012年國土部下發(fā)了《關于廣東省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fā)利用試點工作方案的復函》,批準將興寧市列為試點單位,梅州市據(jù)此下達興寧市建設開發(fā)計劃指標7280畝,而熙和灣項目分得計劃指標2318畝。
然而,根據(jù)興寧市國土局提供的《興寧市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fā)利用試點實施方案》,2013年5月,廣東省國土廳曾針對興寧開發(fā)試點召開專家論證會,專家們的第一條意見即認為:“興寧市的試點內容與標題偏離!睂<覀兊囊罁(jù)是,熙和灣項目申報的試點總面積為154.52公頃,其中農用地面積為148.39公頃,占項目區(qū)土地總面積96.03%;其他土地面積為6.13公頃,僅占3.97%。
當?shù)卮迕癖硎,熙和灣項目所在地,自古就是良田,是?yōu)質沙田柚果林地和生態(tài)公益林地。
記者通過查閱2013年專家論證會的現(xiàn)場材料了解到,當時,為通過專家論證,興寧市稱:“實施方案主要是對低丘緩坡的農用地進行開發(fā)建設。”專家則認為,這明顯是偷換概念,國土部強調的是“未利用地”,但熙和灣這個項目大部分都是農用地,明顯與國土部的精神相違背。
其實該項目占地面積龐大,即使以“國家試點項目”爭取到2000多畝的建設用地指標,對其而言仍是杯水車薪。曾云樞告訴記者,熙和灣項目的大部分土地都是通過“流轉”和“租用”的方式從農民手中獲取,“流轉”是一次性付租金,“租用”是按年付租金。目前該項目已“流轉”土地3470畝,“租用”土地1000多畝,流轉工作還在進行中。
變相征地
簽完合同失了地 村民維持生計難
涉及土地流轉的藍排村、錦洞村、長安村等多個村的村民告訴記者,土地流轉從未開過村民大會,價格都是政府定的,還采取各種手段脅迫村民簽合同!按蟛糠滞恋囟际潜粡娖纫淮涡粤鬓D給熙和灣集團的,水田20000元1畝,旱地6000元一畝,山林地3000元一畝。”
“價格太低,沒有村民愿意流轉!彼{排村委主任呂偉光說,他們村530多戶共2700人,村里總共550多畝水田全部都被迫流轉或被征掉了,現(xiàn)在家家都沒有田了,靠最多幾萬元的一次性補償款難以維持未來生計。
而在錦洞村,77歲的村民鐘佛敬將記者領到家中看被砸壞的門窗。鐘佛敬說,因反對暗箱操作,他多次被人暗地警告,家中門窗曾先后三次于深夜被不明人員打砸。
根據(jù)土地承包法,土地流轉合同應標明期限和用途。但記者從村民和永和鎮(zhèn)政府獲取的多份流轉合同顯示,這些合同均注明是“一次性流轉”,未標明起止時間和土地用途。村民們認為,這種一次性流轉是沒有年限的永久性流轉,實質就是變相征地。
近年來,興寧市不斷上馬大項目。公開資料顯示,自2012年以來,興寧市已完成征地1.5萬畝。
距熙和灣項目僅幾公里之遙,一個規(guī)劃占地面積超16500畝的“明珠養(yǎng)生山城”項目通過招拍掛獲得190多畝建設用地指標,其余大部分土地則是通過“一次性流轉”方式獲取。
因手續(xù)不全或補償標準過低,興寧當?shù)仡l頻出現(xiàn)群眾上訪和民告官事件。如今,興寧市多個大項目的土地流轉工作還在如火如荼進行之中,許多失地農民對于未來憂心忡忡。
相關法規(guī)
我國于2003年開始實施的農村土地承包法規(guī)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平等協(xié)商、自愿的原則,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yè)用途。2005年頒布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再次強調:土地流轉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農業(yè)用途。
日前,*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又印發(fā)了《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fā)展農業(yè)適度規(guī)模經營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土地流轉用途管制,不能搞大躍進,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guī)搞非農建設,嚴禁在流轉農地上建設或變相建設旅游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私人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