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廣東茂名黎國強等23人涉黑案,昨日上午在茂名中院一審開庭。36歲的被告人黎國強被指控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綁架、開設賭場等8項罪名,包括出資5000元雇人槍擊兩名政協(xié)委員。
檢察機關指控,以黎國強為首的犯罪團伙在長達16年時間里,在電白、廣州等地涉嫌搶劫、綁架、有組織故意殺人等,已致2人死亡、5人重傷、4人輕微傷。昨日在庭上,黎國強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大部分事實表示認罪,但認為自己沒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
橫行16年手段兇殘致百姓恐慌
黎國強(綽號牛頭強,茂名電白樹仔鎮(zhèn)人)為何能成為黑社會組織頭領?檢方指控,黎國強早期在電白縣樹仔鎮(zhèn)通過開設賭場、敲詐勒索、放高利貸起家。曾經因多次參與聚眾滋事、毆打他人致殘被勞動教養(yǎng)兩年,期滿后又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搶劫罪,分別在2002年5月、2006年11月被取保候審。
在庭上,檢察機關指控,1998年以來,黎國強吸收社會閑散人員,通過經濟利益籠絡等控制方式,直接組織、策劃、慫恿、指揮、授意,有組織地實施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他為組織、領導者,以吳珠發(fā)等人為骨干成員的20多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形成一定“幫規(guī)”:如作案時戴頭套蒙面以避免被認出,下手要狠,作案后保密,抓獲時不能認罪,不得出賣其他成員等。為達到打壓競爭對手,樹立其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勢力、影響,多次有組織實施暴力犯罪,手段兇殘,造成當地百姓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
兩名政協(xié)委員被槍擊成重傷
由于10多年間,該組織作案屢試不爽,黎國強有了稱霸一方念頭,開始打壓競爭對手。去年4月4日,黎國強因生意糾紛授意吳珠發(fā)找人傷害回鄉(xiāng)祭祖的邵振鋒、邵振才兄弟,并出資5000元作為經費。受害人邵振鋒時任電白縣政協(xié)委員,邵振才為茂港區(qū)政協(xié)委員。
吳珠發(fā)先是召集人手跟蹤。去年4月10日10時許,吳珠發(fā)跟蹤發(fā)現邵振鋒、邵振才出現在電城鎮(zhèn)中心市場一家豬雜飯店,打電話吩咐黎日坤召集人員去毆打,自己留在附近繼續(xù)觀察。黎日坤等人相互召集、分工,總共8人蒙面持槍、刀、鐵管趕到豬雜店,對正在吃飯的邵振鋒、邵振才刀砍、槍擊、管砸。經法醫(yī)鑒定,邵振鋒手腳肌腱被砍斷,構成重傷,屬七級傷殘;邵振才被霰彈槍射擊傷雙下肢構成重傷,屬六級傷殘。
該案發(fā)生后引起極大震動,最終直接導致該團伙徹底覆滅。當月底,電白警方破案。
由于案情較為復雜,整個庭審將持續(xù)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