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依法治國心得體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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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依法治國心得體會范文(1)

隨著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基本路線的進一步確立,我國的法律制度不斷得以完善,并在保障社會穩(wěn)定,維護經濟秩序,推進社會進步中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1997年,黨的十五大將“依法治國,建設”確立為治國的基本方略;1999年在九屆人大二次會議上,又以修正案的形式將“依法治國,建設”載入憲法之中。這就清楚地告訴我們,依法治國是理念的核心內容,是管理國家的根本途徑。

一、要提高對依法治國重要性的認識。

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精辟地指出:“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通過各種形式和途徑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民主的法制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的改變而改變,不因*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準,樹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權的觀念。由此可見,依法治國是我國的立國之本。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堅持對人民負責,對國家的法律負責,嚴格依據法律行使行政執(zhí)法權,是依法治國的關鍵和本質。

在人民和政府關系的認識上,注重向公民權利和政府責任轉變。人民政府始終是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實代表者和維護者。因此,政府機關在工作中,應當體現國家意志與人民意志的一致性,體現對上級機關負責與對人民群眾負責的一致性。過去在政府管理中要求公民履行義務多,保護公民權利少,甚至出現一些政府部門爭權奪利、推諉責任的現象。因此要從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必須加強依法治國的執(zhí)政理念。

二、要通過依法治國和諧社會

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向往的社會里,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fā)展。

社會穩(wěn)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wěn)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yè)、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采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眾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為重要。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guī)范,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guī)范功能。要維護社會穩(wěn)定,創(chuàng)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依靠法治作保障。

三、要在依法治國中把握正確的原則。

一是法律優(yōu)先原則。指行政機關和執(zhí)法機關的一切活動都必須受法律的約束,不得與法律相違背;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都不得與法律相抵觸或沖突,法律具有最高的權威。任何社會都必須樹立有效的權威,沒有權威就沒有秩序。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tǒng)一。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在一個實行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是對人們的社會生活起著最基本的、同時也是最有力的規(guī)范和約束作用。整個社會,尤其是行政機關都必須樹立法律意識,自覺尊重和服從法律,自覺將法律作為指導和規(guī)范自身社會活動的基本行為準則。二是程序公開原則。這包括行政行為、行政過程和行政結果公開,以及行政行為中涉及到的文件、資料、信息情報公開。沒有程序公開,人民就沒有知情權,行政權力就難以受到人民廣泛的監(jiān)督,公民權利就難以得到充分有效的保護。三是權力監(jiān)督原則。行政權和執(zhí)法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國家行政機關管理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最重要的國家權力。由于行政權、執(zhí)法權具有管理領域廣、主動性強、自由裁量度大、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等特點,它既是與公民、法人切身利益最密切相關的一種國家權力,又是容易濫用的一項權力,因此必須依法監(jiān)督行政權和執(zhí)法權。四是法律救濟原則。指公民、法人權利受到損害時必須要有公正的救濟機制。政府必須保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其實施管理的行為有向法院提起司法審查的權利。我國現行的行政訴訟制度就是這樣一個司法審查機制。

四、要在依法治國中強化四方面的工作

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要發(fā)揮法制的作用,逐步實現 “依法治國,建設法制國家”需要強化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通過在全社會公民中廣泛深入地開展普法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公民的法制觀念,增強其法律意識,使社會團體和公民能夠自覺用法律規(guī)定規(guī)范自身行為,履行自身義務和權利,從而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守法、依法辦事的良好風尚。經過了二十年的法制宣傳教育,我國的普法工作已進入的“五五”普法的啟動年。法制宣傳工作不僅是面對人民群眾,也是面對廣大政府機關和代表政府機關的國家工作人員。要通過全面的法制宣傳,加強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理念,更好地做到以人民的利益為根本利益,為人民服務。

二是要進一步加大執(zhí)法的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近年來對成克杰、胡長清、李紀周、李嘉廷等大要案的查處,充分證明我們在努力認真地建設法制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公正性、法律至高無上的神圣權威正逐步深入人心。同時也要看到,在依法治國的道路上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在這方面,領導干部的影響和行為是很大的,因此在執(zhí)法工作中,必須加大規(guī)范領導干部的行政行為的力度。

三是要進一步強化執(zhí)法監(jiān)督。一方面要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執(zhí)法監(jiān)督,不準徇私枉法,不準濫用職權,不準收受賄賂,不準歪曲事實,不準玩忽職守。另一方面要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工作,使政府重大事項的辦理和重要問題的決策置于社會和群眾的監(jiān)督之下,同時要建立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監(jiān)督機制,以防止以權謀私等腐敗行為的發(fā)生。重大事項和重要問題的決定,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做到集體研究,科學決策,盡可能避免因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損害國家和群眾的利益。

四是進一步加強執(zhí)法隊伍的建設。現實當中,一些執(zhí)法人員把自己和法律劃等號,認為“我自己就是法律”,執(zhí)法的隨意性很大,如交警執(zhí)法中的“開口罰”,有的審批部門“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這些都是執(zhí)法理念不端正導致的違法行為,應當按照嚴格執(zhí)法的要求認真加以整改。如果執(zhí)法者能夠自覺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就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從而給社會和廣大公民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帶來積極影響。反之,如果執(zhí)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執(zhí)法犯法,帶頭破壞和踐踏法律,那么,也同樣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惡劣的典型,普通群眾也會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進而產生對法律尊嚴的輕視和對法律權威的懷疑。因此,每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都應當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識,始終牢記自己所肩負的神圣使命,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克服特權思想,從我做起,從日常小事做起,時時自覺遵守法律,努力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 以模范守法的實際行動,贏得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的尊重和對執(zhí)法者的信任,從而使依法辦事的觀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實施。針對執(zhí)法隊伍中少數貪贓枉法、徇私枉法、執(zhí)法違法等嚴重危害行為,要切實加強機關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秉公執(zhí)法教育,提高其思想和業(yè)務水平,努力把執(zhí)法隊伍建設成為一支“政治堅定、業(yè)務優(yōu)良、作風過硬、紀律嚴明”的黨和人民信賴的隊伍,為保障社會穩(wěn)定、服務經濟建設、推進社會進步作出貢獻。

談依法治國心得體會范文(2)

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并精辟闡述了依法治國、建設的治國方略與法制建設目標。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這標志著依法治國理論日益走向成熟,依法治國實踐邁入更高階段。

依法治國,作為一種先進的治國方略與法律文化,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法治國家,是以市場經濟的相當發(fā)展為經濟基礎、以民主政治的相當完善為政治基礎、以發(fā)達的權利義務觀的精神文明為思想文化基礎的。真正意義上的依法治國在資本主義社會才開始實行,但是,正如資本主義社會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樣,資本主義也不可能有徹底的法治。不僅應當是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民主國家,而且也應當成為真正實行依法治國的法治國家。的依法治國必然是而且應當是人類歷史上全新的、最高歷史類型的依法治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必然要經歷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我國的逐步建立與完善,民主政治的逐步發(fā)展與成熟,以科學的權力義務觀為中心的法律文化的逐步發(fā)展,全面確立依法治國方針的要求越來越強烈。以江澤民同志的第三代領導集體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繼承鄧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總結古今中外治國的成功經驗,反映全國人民的意愿,順應時代發(fā)展潮流,明確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的治國方略,并從憲法的高度確立了依法治國的理念,這標志著黨和國家治國方略的根本性轉變。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是,(一)有法可依,這是依法治國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國的首要環(huán)節(jié)。有法可依不僅要求立各種各樣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會的需要和時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僅會給壞人提供為非作歹的機會,還會使好人無從依法行事。(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公民都必須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huán)節(jié)。有法必依要求:(1)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執(zhí)政黨作為國家的領導核心,能否做到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能否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是依法治國能否實現的關鍵。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實行并堅持依法治國,要求執(zhí)政黨不去隨意干預國家機關的正;顒樱荒艽鎳艺䴔喟k一切,而是要時刻保持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與廣大人民群眾一起嚴肅認真的監(jiān)督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嚴格執(zhí)法守法,保證其充分、正確、合理地行使職權。全體黨員,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務必加強對法律和法學知識的學習,努力增強法治意識,掌握和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本領,以自身的實際行動帶動廣大干部和群眾,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用法的良好風氣,為堅持依法治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2)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是代表國家制定、執(zhí)行和實施法律的專門機關和人員。它們嚴格依法辦事,是實行并堅持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都要嚴格依法辦事,這樣才能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又為人民群眾樹立守法的榜樣。 (3)廣大社會成員要依法辦事。廣大社會成員不但要自覺以法律為行動指南,還要善于運用法律來爭取和捍衛(wèi)自己的權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壞法律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法律的威嚴。這是依法治國廣泛而深厚的社會基礎,是依法治國真正實現的重要標志。(三)執(zhí)法必嚴,依法治國的關鍵是執(zhí)法,難點和重點也在執(zhí)法。執(zhí)法必嚴一是講執(zhí)法要嚴肅,即執(zhí)法機關和執(zhí)法人員要本著對人民負責、忠實于法律的精神嚴肅認真地、一絲不茍地執(zhí)行法律。二是講執(zhí)法要嚴格,即正確、合法、合理、公正、及時。(四)違法必究,就是要嚴格追究違法犯罪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這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證,是法律威嚴的重要體現。違法不究,不但會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和救濟,使被破壞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得不到恢復,而且還會損害法律的威嚴,使法律失信于民。

實行依法治國方略,建設,是制度自我完善的過程。這也是一個前無古人的偉大創(chuàng)舉,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要經歷一個長期的歷史發(fā)展過程。

作為基層司法人員,我們要切實做到從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國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

談依法治國心得體會范文(3)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全會提出了關于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觀點、新舉措,繪就了“法治中國”的路線圖,這體現了中央對于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認識,必將推進依法治國邁上新征途。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領導干部帶頭守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皫ь^”體現的是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實的作風。各級領導干部是黨和國家政策法律的具體執(zhí)行者,代表著黨和國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對一般干部和群眾有著巨大的示范效應。因此,領導干部要切實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知法、懂法從而帶頭守法,樹立對法律的敬畏意識,明白什么可以為、什么不可為,時刻保持清醒的“法治頭腦”。

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zhí)政關鍵是依憲執(zhí)政。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線,行政權力必須在法治框架下運行,一切行政行為都要接受監(jiān)督。“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是對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內容即在于完善這種外部監(jiān)督機制,如人大的預決算審查制度、質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訴訟等制度。可見,政府部門要按照規(guī)定的職責權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職責,執(zhí)行公務,依法辦事,做到嚴格執(zhí)法,公正執(zhí)法,文明執(zhí)法,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法規(guī)的尊嚴。

嚴格執(zhí)法是法律實施的重中之重。在我國,有80%的法律法規(guī)是由行政機關執(zhí)行的。嚴格執(zhí)法是確保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的重要保障。執(zhí)法者在履行職責時,不踐踏法律、不徇私枉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事,嚴格執(zhí)行程序,真正通過辦好每個案件來體現公平正義,讓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自己身邊。同時,還要加強對執(zhí)法活動的監(jiān)督,堅決排除對執(zhí)法活動的非法干預,堅決防止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堅決防止和克服執(zhí)法工作中的利益驅動,堅決懲治腐敗現象,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違法必追究。

曾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增強主動公開、主動接受監(jiān)督的意識,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法藏身”?梢,讓司法機構在陽光下辦事,預防和減少腐敗,贏得民眾對司法公正的信任和支持。司法公開應在建設審判流程公開平臺、建設裁判文書公開平臺、建設執(zhí)行信息公開平臺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人民群眾是法治中國建設的主體,人民群眾滿意是衡量法治中國建設的最終標準。建設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法治,不是政府的“獨角戲”,要讓群眾真正參與進來,讓法治真正走進群眾生活,讓群眾親身感受到法治建設帶來的實惠。這樣不僅能夠讓群眾知法、守法,還能夠用法律來監(jiān)督政府、監(jiān)督各級公務人員。只有將法律信仰的標識烙在每位國人心中,讓它深植于民眾的日常生活和心靈深處,那么公民知法、守法,并更積極主動地投入法治社會的建設就不是一句空談。當遵紀守法成為一種自覺,依法辦事成為一種自然,才能源源不斷地釋放規(guī)則的正能量。

十八屆四中全會奏響了“法治中國”最強音。在新的征程中,法治會越來越被重視,依法治國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法治環(huán)境,在全社會范圍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圍,廣大群眾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嚴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鑄就“中國夢”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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