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官方網(wǎng)站4月23日發(fā)布了《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2020 -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
2020年,純電動乘用車按里程劃分,符合技術條件,300公里以上,400公里以下可以拿到1.62萬元,400公里以上可以拿到2.25萬元補貼,插混可以拿到0.85萬元。
在技術要求方面,2020年,保持動力電池系統(tǒng)能量密度等技術指標不作調整,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能耗、純電動乘用車純電續(xù)駛里程門檻(具體技術要求見附件)。2020相對2019年,續(xù)航里程最低門檻從250公里提升到300公里。2021-2022年,原則上保持技術指標總體穩(wěn)定。另外,補貼政策新增要求,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須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這一條款將使得高價電動汽車拿不到補貼。這一通知從2020年4月23日起實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20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2019年政策對應標準的0.5倍補貼,符合2020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20年標準補貼。補貼車輛限價規(guī)定過渡期后開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