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辦理離婚證需要雙方自愿并且攜帶戶口本等證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無錫離婚證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1、雙方自愿離婚;
2、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辦理材料
1、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
2、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雙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張)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jiān)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guī)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宜興市婚姻登記處
地址:無錫市宜興市宜城解放西路33號
電話:0510-87900512
上班時間:工作日9:00-17:00
江陰市婚姻登記處
地址:無錫市江陰市南街200號
電話:0510-80612788
上班時間:工作日9:00-17:00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費用
無費用
辦理時限
視情況而定,一般可現(xiàn)場領取,最長不超過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