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正逐漸落地。目前已有 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寧夏、青海、重慶等地出臺了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各地均明確了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的“天花板”。小編整理的相關詳情,歡迎查看!
4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從5月1日起兩年內,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guī)范調整,同時由各省(區(qū)、市)結合實際,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在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面,各地均明確了不得超過12%的“天花板”。如,天津明確自5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由單位和職工各15%調整為12%。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上限為何確定為12%?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4月15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2005年建設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發(fā)布的《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條規(guī)定,“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于5%,原則上不高于12%”。對目前存在的超比例繳存問題,必須進一步嚴肅紀律,嚴格管理。
下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將帶來什么影響?陸克華指出,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以減輕企業(yè)負擔,增強企業(yè)的活力,促進企業(yè)提質增效,有利于增加就業(yè),穩(wěn)定經濟增長。
而對于職工來說,雖然公積金個人賬戶的收入會受到影響,但拿到手的現(xiàn)金有望增加。在某銀行工作的朱先生向記者證實,從5月起,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由15%下調到了12%,雖然公積金總體上少了,但每月拿到手的工資多了200多元。
此外,降低過高的繳存比例,對于縮小收入差距、增強公平也有積極意義。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對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guī)范調整,各地也可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因此,個人住房公積金水平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但是要看到,國家要求把部分地區(qū)和企業(yè)過高的繳存比例降下來,也符合住房公積金制度公平性、合理性的要求。
需要強調的是,此次下調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階段性的。陸克華強調,這次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根據當前的實際情況,采取的階段性措施,不是長期的制度安排。降低的幅度要符合當?shù)氐膶嶋H情況,要符合降低成本的實際需求,要考慮職工的利益和承受能力。
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提出,生產經營困難企業(yè)除可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依法申請緩繳公積金,待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并補繳緩繳的公積金。
記者注意到,對于困難企業(yè)申請降低或緩繳公積金,各地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條件。
天津提出,上一年度虧損的生產經營困難企業(yè)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企業(yè),可在5%-10%之間自主選擇。
河北則指出,企業(yè)連續(xù)虧損6個月且企業(yè)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低于當?shù)芈毠ど弦荒甓仍缕骄べY50%的,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企業(yè)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低于當?shù)芈毠ど弦荒甓仍缕骄べY30%的,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繳存,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應當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對于困難企業(yè)可以申請降低或緩繳公積金,陸克華表示,之所以這么規(guī)定,主要是考慮到有些企業(yè)生產經營十分困難,步履維艱,如果不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支持,幫助企業(yè)走出困境,就可能停產甚至破產,就會發(fā)生職工下崗等問題,影響職工的生活和社會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