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大項 | 小項 | 支付標準 | 法規(guī)依據(jù) | 計算基數(shù) | 支付來源 | ||
醫(yī)療、康復待遇 | 醫(yī)藥費用 | 治療費 | 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 |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25條 | 當?shù)貥藴?/td> | 工傷保險基金 | |
藥費 | 工傷保險藥品目錄 | ||||||
住院費 | 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 ||||||
住院期間伙食、交通、食宿 | 住院伙食補助費 | 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 當?shù)貥藴?/td> | 工傷保險基金 | |||
交通、食宿費 | 經(jīng)批準轉(zhuǎn)外地治療的, | 當?shù)貥藴?/td> | |||||
輔助器具 | 輔助器具費 | 國家標準 | 《工傷保險條例》32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8條 | 國家標準 | 工傷保險基金 | ||
護理費 | 護理費 | 《工傷保險條例》33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6條 | 用人單位派人或當?shù)刈o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 | 用人單位 | |||
停工留薪期工資待遇 | 工資 | 停工留薪期(醫(yī)療期)工資待遇 | 原工資福利待遇 | 《工傷保險條例》33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6條 | 原工資福利待遇 | 用人單位 | |
傷殘待遇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一級 | 27個月 | (職工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崗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辦理傷殘退休手續(xù)) | 《工傷保險條例》第35、36、37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9、33、34條 | 本人工資 | 工傷保險基金 |
二級 | 25個月 | ||||||
三級 | 23個月 | ||||||
四級 | 21個月 | ||||||
五級 | 18個月 | ||||||
六級 | 16個月 | ||||||
七級 | 13個月 | ||||||
八級 | 11個月 | ||||||
九級 | 9個月 | ||||||
十級 | 7個月 | ||||||
傷殘津貼 | 一級 | 90% | (職工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崗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辦理傷殘退休手續(xù)) | 《工傷保險條例》35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9條 | 本人工資的X%(按月支付) | 工傷保險基金 | |
二級 | 85% | ||||||
三級 | 80% | ||||||
四級 | 75% | ||||||
五級 | 70% |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guān)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放傷殘津貼。 | 《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32條 | 本人工資 | 用人單位 | ||
六級 | 60% | ||||||
生活護理費 | 一級 | 60% |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7條 | 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 工傷保險基金 | ||
二級 | 50% | ||||||
三級 | 40% | ||||||
四級 | 30% | ||||||
一至四級職工(廣東省特別規(guī)定)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同上 |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31條 | 以上標準 | 與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簽訂協(xié)議,由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支付,并終結(jié)工傷保險關(guān)系。 | ||
傷殘津貼 | 一次性計發(fā)10年 | 以上標準 | |||||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 | 一級 | 15個月 | 本人工資 | ||||
二級 | 14個月 | ||||||
三級 | 13個月 | ||||||
四級 | 12個月 | ||||||
生活護理費 | 一次性計發(fā)10年 | 以上標準 | |||||
工傷死亡待遇 | 喪葬補助金 | 6個月 | 《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 | 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 工傷保險基金 | ||
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 配偶每月40% | 本人工資 | |||||
其他親屬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兒再加10% | |||||||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待遇 | 喪葬補助金 | 6個月 | 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 ||||
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 配偶每月40%,其他人每月30%,孤老或孤兒每人每月再加10% | 本人工資 | |||||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 |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 | 五級 | 10個月 |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33、34條 | 本人工資 | 工傷保險基金 | |
六級 | 8個月 | ||||||
七級 | 6個月 | ||||||
八級 | 4個月 | ||||||
九級 | 2個月 | ||||||
十級 | 1個月 | ||||||
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 五級 | 50個月 | 用人單位 | ||||
六級 | 40個月 | ||||||
七級 | 25個月 | ||||||
八級 | 15個月 | ||||||
九級 | 8個月 | ||||||
十級 | 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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