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湖南省發(fā)改委官網發(fā)布《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格實施辦法》,對原有辦法進行了修改完善后重新印發(fā),從2020年1月1日起執(zhí)行。與前面對比,《辦法》實質內容基本無變化。
階梯收費標準:
第一檔氣量:年用氣量390立方米(含本數),即月用氣量32.5立方米及以下的,氣價為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
第二檔氣量:為年用氣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數),即月用氣量32.5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數)的,氣價為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1.2倍;
第三檔氣量:為年用氣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氣量50立方米以上的,氣價為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1.5倍。
ps:階梯氣價以年度為周期執(zhí)行,購氣量額度在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抄表用戶以實際用氣量為計量依據,卡表用戶以購氣量為計量依據,用戶用氣量或購氣量超過第一檔氣量時,燃氣公司應及時告知和提醒用戶。
優(yōu)惠政策:
1、五口以上家庭可申請二檔氣價優(yōu)惠
對確因家庭人口眾多(五口人及以上)且天然氣沒有用于取暖及商業(yè)用途的,可持戶口本、暫住證和居住地社區(qū)證明到城市燃氣公司營業(yè)網點申報,經燃氣公司核實確認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檔用氣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執(zhí)行第二檔氣價。
2、學校等特殊用戶暫不實行階梯氣價
對學校、養(yǎng)老福利機構(經民政部門批準設置的)等執(zhí)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實行階梯氣價,氣價水平按當地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即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1.1倍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