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符合辦理規(guī)定,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zhí)》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zhí)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zhí)》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zhí)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guī)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zhí)》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zhí)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廈門生育保險報銷范圍
一、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
二、生育營養(yǎng)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
三、一次性生育補貼
四、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
五、計劃生育手術費
廈門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1、正常分娩(含懷孕7個月以上早產)的,享受三個月生育津貼,生育生活補助1500元;
2、難產(含剖宮產)的,享受三個半月生育津貼,生育生活補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生活補助2000元。
4、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一個半月生育津貼,生育生活補助600元;懷孕不足4個月流產或患子宮外孕 的,享受半個月生育津貼。
計劃生育手術補貼
1、 放置(取出)宮內節(jié)育器補貼150元;
2、絕育手術補貼1500元;
3、復通手術補貼2000元
廈門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用人單位按本辦法規(guī)定參加生育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
2、在按規(guī)定設置婦產科的醫(yī)療機構或計生技術服務機構生育、流產(引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
3、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
廈門生育保險辦理材料
1.申領分娩或剖宮產生育保險待遇所需材料
(1)生育職工社會保障卡及廈門支持身份驗證的廈門銀聯儲蓄卡(目前僅下列銀行向我中心開放身份證驗證:工商、農業(yè)、中行、建設、興業(yè)、郵儲、光大、交通、中國信合銀行、廈門商業(yè)銀行);
(2)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簽發(fā)的計劃內生育證明(即生育服務證或準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3)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yī)學證明(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4)醫(yī)療收費票據(發(fā)票)原件和復印件,及對應的費用匯總清單原件和復印件、出院小結(出院記錄)原件和復印件;
(5)《廈門市職工生育津貼待遇申領表》(一式一份);
(6)非本市城鎮(zhèn)戶籍失業(yè)人員必須提供加蓋公章的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本市城鎮(zhèn)戶籍失業(yè)人員應提供有效記錄的就業(yè)失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區(qū)社保中心辦理);
(7)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如生育職工本人辦理不需提供。
2.申領流產(引產)、宮外孕或計劃生育手術生育保險待遇所需材料
(1)生育職工社會保障卡及支持身份驗證的廈門銀聯儲蓄卡(目前僅下列銀行向我中心開放身份證驗證:工商、農業(yè)、中行、建設、興業(yè)、郵儲、光大、交通、中國信合銀行、廈門商業(yè)銀行);
(2)醫(yī)療收費票據(發(fā)票)原件和復印件,及對應的費用匯總清單原件和復印件,病歷或出院小結(出院記錄)原件和復印件;
(3)自然流產未行刮宮術的,須提供加蓋診斷醫(yī)院公章的診斷證明書;
(4)在外地施行的,須提供單位的加蓋單位公章產假證明;
(5)實施免費人工流產(引產)或計劃生育手術的,須提供街道(居委會、村委會)實施免費手術介紹信(證明)及實施手術醫(yī)療機構的手術證明材料。
(6)《廈門市職工生育津貼待遇申領表》(一式一份);
(7)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如生育職工本人辦理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