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指對職業(yè)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那么最新北海生育津貼發(fā)放標準和領取流程是什么,可以領多少錢。
一、北海生育津貼發(fā)放標準
生育津貼是指生育女職工因生育而暫時離開工作崗位,中斷工資收入時按國家規(guī)定以現金形式發(fā)給的一項保險待遇。
計發(fā)辦法:
生育津貼=(該職工繳費基數/360)×產假天數
產假天數的核定標準:
正常產假為98天;一胎多胞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符合晚育政策生育第一胎的,增加產假14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另增加產假20天。
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參照醫(yī)療部門意見,給予15至30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
二、北海生育津貼領取流程
1、申請:申請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生育津貼申報材料,向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生育津貼支付。
2、受理:核對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審查:審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規(guī);審核是否符合辦理條件;審核不通過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對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按統(tǒng)籌地區(qū)規(guī)定進行待遇審核,錄入信息系統(tǒng),打印費用審核單;通過信息系統(tǒng)、書面單據,對審核結果進行復核確認。
4、決定:業(yè)務辦結及反饋。根據復核結果結算、支付生育津貼,告知辦理結果。
5、送達:告知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