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階段性下調社會保險繳費費率的實施,企業(yè)的負擔將不斷減輕。記者梳理,寧夏和甘肅近日也宣布降低社保費率,目前至少已有16個省份下調了企業(yè)養(yǎng)老保險費率,部分地區(qū)降低了失業(yè)保險個人費率。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四川、重慶、安徽、江西、新疆、山西、河南、湖北、廣西、貴州、湖南、甘肅、寧夏等16個省份宣布下調了企業(yè)養(yǎng)老保險費率。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省份均由20%降到19%。
此外,北京、重慶、四川、江西、新疆、廣東、湖北等地將失業(yè)保險總費率降至1%;寧夏、甘肅、河南、湖南等地將失業(yè)保險總費率降為1.5%。其中,在個人費率方面,廣西、天津、重慶、寧夏、湖南等地降至0.5%;四川從0.5%降至0.4%;湖北、河南、甘肅、陜西等地將個人費率降至0.3%;廣東個人費率從0.5%降至0.2%。
人社部副部長張義珍此前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根據初步測算,符合條件的地區(qū),如果降費政策全部落實到位,預計每年可降低企業(yè)成本386億元。
同時,多地明確表態(tài),費率降低后,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要確保按時足額支付。如湖北表示,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不會影響參保人員的各項待遇水平,下一步將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確保參保人員各項待遇按時足額兌現(xiàn)。
【社保知識】
社保繳費基數上調,影響有多大?
最近,有網友提出部分地市上調了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繳費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上調,是否加重企業(yè)的成本壓力?繳費基數如何確定?會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企業(yè)和職工?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費的基數是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繳費的基數是自己的工資,在實際操作中,本人工資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不過,當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則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fā)養(yǎng)老金的基數。
這意味著,大多數職工是按本人工資作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只有少數收入偏低的職工和少數收入偏高的職工,繳費基數不是本人工資。假設某地社會平均工資為3000元,60%為1800元,300%為9000元。那么當地工資在1800元以下的職工和工資在9000元以上的職工,繳費不是以本人工資為基數。此前的測算表明,社會平均工資的60%,是一個地方大多數勞動者能夠達到的。特別是近年來“招工難”現(xiàn)象出現(xiàn),各地工資水平較低的農民工等群體,其工資增速反而保持了較快的水平。因此,多數參加職工養(yǎng)老保險的員工,是按照本人實際工資繳納社保的。
不過,對于少數低工資且工資上漲慢的小企業(yè)員工,繳費基數上調的影響的確存在。鄭州的一家企業(yè)算了算賬,2015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達到1600元,同時社保繳費基數下限達到2464元。該企業(yè)內一位拿最低工資水平的員工,按規(guī)定個人需繳納大約380元的五險一金費用,與其本人工資相比,占比較高。企業(yè)職工的感覺是“本人工資沒怎么漲,但繳費漲得多”。
為什么工資偏低的職工要按高于本人工資的基數繳費,工資偏高的要按低于本人工資的基數繳費?據介紹,這主要是統(tǒng)籌考慮了參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社會保險本身有調節(jié)收入差距、促進公平的功能,養(yǎng)老待遇不宜差別過大。在規(guī)定了繳費下限和上限后,參保者在達到退休年齡后,如果其繳費工資長期低于職工平均工資的,則其養(yǎng)老金水平仍然較低,但其個人實際替代率(退休時的養(yǎng)老金領取水平與本人退休前工資收入的比率)將高于整個制度的目標替代率;如果其繳費工資長期高于職工平均工資,其養(yǎng)老金絕對水平高一些,但其個人實際替代率會低于目標替代率。
去年以來,我國連續(xù)下調社保費率,使企業(yè)能夠輕裝上陣。有專家認為,今后應使繳費所參考的平均工資更好地反映全體就業(yè)人員收入的實際情況,使其更接近真實的繳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