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網(wǎng)友呼吁卓公積金政策應多一點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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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還沉浸在新年的喜大普奔氣氛里,全省日前召開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工作會議上,放出令人精神一振的消息來,一是個人可以與政府搭伙買房了,即所謂的共有產(chǎn)權房;二是要簡化二手房交易環(huán)節(jié)并降低成本;三是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和房租了。

聽到這些消息,窮神們兩眼放光,似乎買房指日可待,那些被強拆弄到神經(jīng)衰弱的人似乎從共有產(chǎn)權的概念上找到了更高的安全系數(shù)。而那些聽說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交房租的窮神,更是喜極而泣,好呀,我的錢不會被強存于銀行,收一個微薄的活期利息,跑不過通脹,也跟不上物價了,嗯哼,我要將其及時消費掉,為拉動內(nèi)需而貢獻綿薄之力。慢著,又有媒體在潑冷水了,說東莞已于2007年起執(zhí)行此政策,允許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繳交房租,但現(xiàn)實情況如何呢?,東莞僅有100例提取住房公積金繳交房租,全年只有1500例提取。對比住房公積金中心一年34萬人次的業(yè)務量,這,這也太寒磣了。

是大家都不差錢了嗎?瞪眼一看,這大街上固然也有高帥富,但明顯以屌絲居多,而東莞的最低工資標準仍然是1000多塊錢,許多人還掙扎在這最低標準之上一點呢。那么,原因到底何在?媒體報道雖然語焉不詳,但總算還是隱約透露了一點風聲,一是多數(shù)打工者不知有漢更無論魏晉,這樣的利好消息他們從沒——有——聽——說——過。二是相關負責人籠統(tǒng)歸之于“執(zhí)行難”。

執(zhí)行難,難在何處?就普通市民來說,可能是難在稅務這一關。按照目前的程序,一般打工仔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補貼房租,除了要有正式的租房合同外,最關鍵之處在于要有地稅部門的租房發(fā)票。開租房發(fā)票,意味著要先交稅。呵呵,讀者們是不是含笑不語了?需要租房者大抵是窮人,現(xiàn)在窮人要租房還得交個稅。打工者一來不知公積金可以用于租房或付首付,就算是知道,為了避稅,那提取的熱情也高不起來。日前,中國社科院發(fā)報告,稱中國人均稅務達萬元,有文章稱,萬元稅務是很輕的。重不重,看看人們對提取公積金作房租的態(tài)度即可窺知。

要讓居者有其室,廣東高調(diào)宣稱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和房租,但是,也要看到,好的政策不能被細枝末節(jié)打敗,要讓民眾不至于載稅務輪子的痛楚,還要打起精神,走通最后一公里才好。

否則,后果我們都知道。物價在飛漲,錢就是存?zhèn)定期也抗不過通貨膨脹,更何況是將錢放在公積金中心,既受市場縮水之傷,又經(jīng)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相對高昂的管理經(jīng)費。以東莞現(xiàn)行公積金政策來看,最高貸款額度也只是個人賬戶的8倍,還要交到一定年限,且貸款不能超過一定限度。有些單位每月就那么幾百塊錢,交一輩子也別指望著這個錢能貸款買房,對于流動性強的務工人員,甚至連這個貸款資格都不一定混得上。所以,強行讓百姓交住房公積金且設置障礙不讓其取用,確實已然偏離了扶貧濟困之意,反而是窮人湊錢給富人瀟灑了。

要改變當前這個局面,就必須采取措施改變現(xiàn)狀。一是明確公積金中心的運作經(jīng)費標準,不要過儉但也不能過豐。過儉沒人干活,過豐有傷公平。二是不再強迫這些打工者交住房公積金,即使交,也要有一個明確的使用前景在,不能交進去易,取出來難。怎么說,這錢還是個人財產(chǎn),老百姓的錢還是老百姓當家做主好,不能讓老百姓取自己的錢還到處奔波求證。三、至于租房發(fā)票涉稅問題,應該就這個責任落實到有關職能部門身上去。作為消費者,只要沒有在東莞擁有房產(chǎn),就應允許其提取住房公積金,因此,他們要證明的,只要是自己在本地沒有房產(chǎn)就行。同時,必須加大宣傳力度,要讓人人都知道可以提公積金作房租交首付,也應探索一下,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范圍能不能擴大。這筆錢對富人來說,也許一頓飯都算不上,對窮人來說,也許是救命錢。令人欣喜的是,此次已有人大代表及政協(xié)委員提議,要擴大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范圍,而在全國也有類似成功經(jīng)驗。東莞不妨步子更大一點,做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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