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師工資怎么算的:
基本養(yǎng)老金=基礎養(yǎng)老金+個人賬戶養(yǎng)老金+過渡性養(yǎng)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30年教齡教師的退休待遇為檔案工資的100%。
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工資
目前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由于學校中、高級職稱有名額限制的,特別是高級。達到條件的教師遠遠多于限制的名額,造成資歷、學歷、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師之間(尤其農村義務教育的教師)收入差距過大:高級與初級相差接近一半。而且嚴重影響退休待遇。辦好學校,要靠90%以上教師。以教師職稱高低定工資,不僅不能真正的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大部分教師職稱原因收入差距過大,嚴重影響工作效率,特別是沒有晉上級職稱希望的,后遺癥一大堆。
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從經濟問題造成民生問題演變?yōu)閲乐厣鐣䥺栴}。因此通過工資改革“限高、穩(wěn)中、托低”,逐漸淡化職稱工資,或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工資。建立效率與公平辯證統(tǒng)一的收入分配,勢在必行。
根據《國務院關于提高中小學教師待遇的通知》(國發(fā)〔1987〕102號文件)和勞動人事部、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下發(fā)〈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標準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勞人薪〔1988〕2號文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對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待遇有關問題作如下具體規(guī)定。
一、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行各級工資標準從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提高10%(提高后的工資標準表附后)(略)。
二、提高工資標準的范圍:小學、幼兒園、普通中學、農業(yè)中學、職業(yè)中學、工讀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中等和初等成人教育學校(含教師進修學校)的專職教師,以及屬于事業(yè)編制的少年宮、少年之家、少年科技站的專職教師。其中,幼兒園應是經
縣和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備案的;成人中等專業(yè)學校應是經省或省以上主管部門批準舉辦成為學校建制的;成人中等、初等普通學校,應是經縣或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舉辦成為學校建制的。
三、原為學校教師編制的正式教師,因工作需要調做學校、幼兒園和中師函授站從事行政管理和教學輔導工作的人員,按提高的工資標準執(zhí)行。
四、地、州、市、縣、特區(qū)(區(qū))教委(教育局)所屬教育研究室(所)和區(qū)(鄉(xiāng))教育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原為專職教師的,按提高的工資標準執(zhí)行。
五、在職教師,經組織選派到各類學校培訓、進修,其學習期間仍由原單位照發(fā)原工資的,按提高的工資標準執(zhí)行。
六、各類學校的畢業(yè)生,分配到中小學、幼兒園任專職教師的,其見習期間的臨時工資標準也按提高10%執(zhí)行。
七、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以后離、退休的教師,按提高10%的工資標準計發(fā)離、退休費。已達到離、退休年齡的在職教師,在提高10%工資標準的同時,辦理離、退休手續(xù)(不含少數業(yè)務骨干,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經組織批準留任的。)
八、編制在學校的正式教師,長期借用在不屬于提高教師工資標準的單位工作達一年以上的,不實行提高10%工資標準,待回校工作后再予以提高。
九、提高工資標準的人員調離學校和單位工作的,其工資標準提高部分即行取消,執(zhí)行調入單位的工資標準。對于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后調動工作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屬于規(guī)定提高工資標準的學校和單位的教師相互調動的,由調入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補發(fā)應增加的工資。
(二)從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調入屬于提高工資標準的學校和單位,并擔任教師工作的,從起薪之月起,由調入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補發(fā)應增加的工資。
(三)從提高工資標準的中小學、幼兒園,調到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教師,其在校期間應提高的工資由調出單位按規(guī)定補發(fā)到調出之月。
十、中小學民辦教師的工資,國家補助部分從一九八七所年十月一日起提高10%;集資補助部分如何提高,由各地、州(市)自行研究確定。
十一、幼兒園的保育員在教養(yǎng)員崗位上任教的,按提高10%的工資標準執(zhí)行。
十二、提高教師工資標準所需增資指標,由中小學、幼兒園向主管部門申報。并填送增資人員花名冊一式二份,增資審批表一式三份,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政府人事局(工改辦)批準執(zhí)行。
十三、這次提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工資標準,是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教師的關心,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嚴格按照中央和省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自行開“口子”。如有違反政策規(guī)定的,應堅決糾正,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這
項工作結束后,各地(州、市)、省級有關主管部門要寫出工作總結,報省人事局和省教委。
十四、本規(guī)定由省人事局負責解釋
目前教師工資以教師職稱取酬,由于學校中、高級教師職稱有教師名額限制的,特別是高級教師。達到條件的教師工資上漲遠遠多于限制的教師名額,造成教師資歷、教師學歷、教師能力、教師工作量、教師成果差不多的教師之間(尤其農村義務教育的教師)的教師工資收入差距過大:高級教師與初級教師相差接近一半;并且嚴重影響教師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