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人自擾出自《新唐書?陸象先傳》,比喻常常有人跟自己過不去,遇事生非,疑神疑鬼的自找麻煩。下面是關(guān)于庸人自擾文言文翻譯的內(nèi)容,歡迎閱讀!
庸人自擾文言文
《新唐書?陸象先傳》(陸象先)罷為益州大都督府長史、劍南按察使,為政尚仁恕。司馬韋抱真諫曰:“公當(dāng)峻撲罰以x威,不然,民慢且無畏!贝鹪唬骸罢谥沃,必刑法以樹威乎?”卒不從,而蜀化。累徙蒲州刺史,兼河?xùn)|按察使。小吏有罪,誡遣之,大吏白爭,以為可杖,象先曰:“人情大抵不相遠,謂彼不曉吾言邪?必責(zé)者,當(dāng)以汝為始!贝罄魬M而退。嘗曰:“天下本無事,庸人擾之為煩耳。第澄其源,何憂不簡邪?”故所至民吏懷之。
譯文:
(陸象先)被罷去相位,出任益州大都督府長史、劍南道按察使,處理政事崇尚仁德寬恕。司馬韋抱貞勸諫說:“你應(yīng)當(dāng)嚴(yán)刑拷打懲罰來顯x威嚴(yán),不這樣,百姓就會輕忽并且沒有畏懼!标懴笙然卮鹫f:“政事在于治理罷了,一定要用嚴(yán)刑峻法來樹立威嚴(yán)嗎?”最終沒有聽。f抱貞的意見),但蜀地百姓得到了教化。陸象先屢次升遷,做到蒲州刺史兼任河?xùn)|按察史。小吏犯了錯誤,陸象先訓(xùn)誡他打發(fā)他回去。大吏向陸象先陳述、爭辯,認(rèn)為(小吏)應(yīng)該受杖打。陸象先說:“人情大概相差不多,(你)說他不明白我的話嗎?一定要責(zé)罰的話,應(yīng)當(dāng)從你開始!贝罄魬M愧地退了下去。陸象先曾經(jīng)說:“天下本來沒有什么事端,(只是)庸人擾亂它,制造麻煩罷了。只要澄清源頭,何愁不簡明呢?”所以陸象先到的地方,百姓和官吏都懷念他。
拓展:
庸人自擾
【成語解釋】
庸碌的人無端自尋煩惱。語本《舊唐書.卷八八.陸元方列傳》。
【成語典故】
《舊唐書.卷八八.陸元方列傳》
嘗有小吏犯罪,但示語而遣之。錄事白曰:“此例當(dāng)合與杖。”象先曰:“人情相去不遠,此豈不解吾言?若必須行杖,即當(dāng)自汝為始!变浭聭M懼而退。象先嘗謂 人曰:“天下本自無事,祗是庸人擾之,始為繁耳。但當(dāng)靜之于源,則亦何憂不簡!鼻昂鬄榇淌4 >,其政如一,人吏咸懷思之。
【成語注解】
1、 錄事:職官名。舊時各官署繕寫文件的官員。
2、 杖:古代的一種刑法。用棒子或竹板打犯人
3、 象先:陸象先(公元665~736),字崇賢,陸元方子,唐.蘇州人。歷任戶部尚書等官職,為政尚仁恕。謚文貞。
4、 刺史:職官名。古代糾察地方官員之官,后沿稱地方長官。
【成語出處】
1、《宋史全文.卷二七下.宋孝宗八》:“蕭燧言:『自古聚斂之臣,務(wù)為欺誕以?己能,未有不先紛更制度者!簧显唬骸禾煜卤緹o事,庸人自擾之耳!弧
2、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三○.松江之變》:“南村野史曰:『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蛔吭账寡砸!
3、元.張養(yǎng)浩《歸田類稿.卷二.時政書》:“傳曰:『道在邇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之難!挥衷唬骸罕O(jiān)于先王成憲,其永無愆!磺拜呉嘣疲骸禾煜卤緹o事,庸人自擾之』,伏愿陛下詳味斯言,則致治之方有不難見大抵!
4、《兒女英雄傳.第二二回》:“據(jù)我看起來,那庸人自擾,倒也自擾的有限;獨這一班兼人好勝的聰明朋友,他要自擾起來,更是可憐!”
5、清.黃宗羲《明儒學(xué)案 .卷五二.諸儒學(xué)案.大定張甬川先生邦奇》:“物理自然,人不得以一毫私智容乎其間!兑住吩弧阂缀啞,《中庸》曰『篤恭』,《周子》曰『誠無為』,皆是此意象。先云『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私智是也!
6、清.張集馨《道咸宦海見聞錄.庚申六十一歲》:“去冬余道過蘇州,適吳江縣有鬧漕事,本系庸人自擾,又復(fù)張皇失措!
【成語用法】
語義說明 比喻庸碌的人無端自尋煩惱。
使用類別 用在“疑心憂慮”的表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