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前教育改革前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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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和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yè)。發(fā)展學前教育對于促進兒童身心健康、提高國民素質、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對學前教育認識的不斷深入,我國學前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學前教育領域的改革正不斷深化。筆者認為,學前教育改革的基本路向,主要應在以下三個方面。

強調政府的主導職能。政府在學前教育事業(yè)發(fā)展中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受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的影響,不同時期有不同特點。在學前教育領域,原來依附于企事業(yè)單位的幼兒園被剝離出來,學前教育開始了社會化的探索,形成了以公辦幼兒園為骨干和示范,以社會力量興辦幼兒園為主體的辦園格局。民辦幼兒園快速發(fā)展,并在數量上超過公辦幼兒園成為學前教育的主力軍。隨著公辦幼兒園的減少,民辦幼兒園的增多,政府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職責也出現(xiàn)了不同程度的弱化,甚至缺位。很長一段時間,政府主要只對公辦幼兒園負責,民辦幼兒園的發(fā)展則交由市場選擇。政府主導責任長期不明確,主要原因是對學前教育的公益性認識不足,這也是導致近些年“入園難、入園貴”的根本原因。學前教育對幼兒身心健康乃至整個社會的發(fā)展都具有重要意義,是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公益事業(yè),具有顯著的準公共產品屬性。學前教育的健康發(fā)展不可能僅依靠市場或社會,把學前教育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已成為當前國際教育發(fā)展的新趨勢。我國政府也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基本普及學前教育是政府的應盡之責,并積極付諸行動。2010年《關于當前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首次明確提出發(fā)展學前教育必須堅持“政府主導”,隨后實施的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體現(xiàn)了地方政府對學前教育職能的擔當和落實。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政府主導的具體實現(xiàn)方式可以多樣化,如北京市通過大力發(fā)展公辦幼兒園來普及學前教育,廣東省政府則以購買的方式為民辦幼兒園提供的服務埋單,從而保證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傊,強化政府主導職能,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共同參與的新型治理方式,充分運用多種政策工具和調控手段,改善學前教育服務多元供給方式,建立起規(guī)劃、立法、政策、管理、指導、評估、監(jiān)督等不同職能合理搭配的政府主導學前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模式,是未來我國學前教育改革發(fā)展的必由之路。

重視兒童身心健康,尊重兒童個體差異。社會對待兒童的看法直接影響著學前教育課程改革的方向。不同時代學前教育課程改革的價值取向有所差別。20世紀50年代到80年代,由于經濟上的原因,人們在思想層面上注重實際結果,重視兒童對系統(tǒng)的科學知識的學習,課程設置上采用蘇聯(lián)的分科課程模式,由政府頒布相關的法規(guī),確立學前教育課程模式,課程變革采用自上而下的政府行為,公眾缺乏參與權,導致幼兒園“小學化”現(xiàn)象越來越嚴重。20世紀80年代以后,世界各國開始關注兒童的生存和發(fā)展,國外一些先進的兒童發(fā)展理論、心理學和教育學理論等被逐步引入中國,在此背景下,民間開始自發(fā)進行學前教育課程改革實驗,重視兒童主體地位,探索多樣化的課程模式。2001年《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的頒布,明確了學前教育要重視兒童的身心健康、尊重兒童的人格和權利、正視兒童的差異,這是政府對學前教育領域自下而上的探索的肯定,標志著學前課程變革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對兒童發(fā)展的認識使我們對學前教育課程本質的理解由學科取向轉變?yōu)榻涷炄∠蚝突顒尤∠,但實踐中,在幼兒園占主導地位的仍然是分科課程,教師依然重視對兒童進行認知與知識、技能的傳授而輕視對兒童情感、態(tài)度的培養(yǎng)。理論與實踐脫節(jié)是我國當前學前教育課程模式變革中急需解決的問題。為此,近幾年政府連續(xù)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下發(fā)了《關于規(guī)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xiàn)象的通知》、頒布了《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實施幼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等,引領公眾將目光重新聚焦到促進兒童全面發(fā)展這一根本目標上,在制定政策時凸顯出理性的考慮。課程是對實現(xiàn)幼兒園教育目標的總體構想,也是歷次學前教育改革的核心。讓教育目標回歸兒童本身,不僅需要自下而上的探索,而且也需要自上而下的引導。堅持以兒童發(fā)展為主的價值取向,政府在加強宏觀指導的同時,在具體課程模式和內容改革上放權,讓幼兒園課程管理走向多元、走向開放、走向自主,是當今我國學前教育改革發(fā)展的一大方向。

教育資源配置向弱勢地區(qū)和群體傾斜。促進公平是普及學前教育的核心要素。但在過去的教育實踐過程中,受經濟中“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政策的影響,我國政府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都傾向于將有限的教育資源投向城里的優(yōu)質園,希望通過示范作用,帶動學前教育整體質量的提高,結果造成學前教育發(fā)展嚴重不均衡。因此,如何實現(xiàn)教育公平也成為目前學前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的焦點。教育公平包含教育資源配置的三種合理性原則,即平等原則、差異原則、補償原則。平等原則包括權利平等和機會平等,即人人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權和教育機會。差異原則是根據受教育者稟賦、興趣和能力等個人具體情況,差異性地配置資源,以滿足其個性充分發(fā)展的需要。補償原則關注的是受教育者社會經濟地位的差異,并對處于弱勢地位的受教育者在教育資源配置上予以補償。選擇何種方式進行資源配置考驗著政府的執(zhí)政智慧。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qū)政府為推進學前教育公平實施了多種政策并取得了顯著效果,其經驗表明:在教育資源有限的條件下,應該通過進行弱勢補償來消除教育上的不公平。這不僅需要政府通過制定合理的教育政策,鼓勵更多社會資源進入學前教育領域來“做大蛋糕”,更需要政府將公共教育資源更多地向弱勢地區(qū)和弱勢群體傾斜,來“分好蛋糕”。典型的例子有美國的“開端計劃”、英國的“確保計劃”;跉v史條件和國情,我國2010年制定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有關“基本普及學前教育”“重點發(fā)展農村學前教育”“支持貧困地區(qū)發(fā)展學前教育”“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給予補助”等條文,體現(xiàn)了公共政策的補償性價值取向。而要實現(xiàn)這一政策目標,最為重要的是提供切實的財政支持,今后在實踐中要建立起以公平為導向、弱勢為重點的學前教育財政投入體制。

當前我國學前教育改革正是圍繞解決公平與效益、政府與市場、數量與質量等各對矛盾而展開?梢钥隙,這一探索的道路將會充滿艱辛,但總的方向是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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