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換發(fā)《往來港澳通行證》
1、證件有效期期滿前6個月內的;
2、證件有效期短于將要簽發(fā)的簽注有效期的;
3、證件簽注頁用完或者即將用完的;
4、證件被損壞或者出現質量不合格的;
二、辦事的手續(xù):
1、提交填寫完整并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為白色)的《河南省居民往來港澳地區(qū)申請表》和相同規(guī)格照片2張。
2、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華僑交驗有效中國護照、定居國外的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3、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原件。
4、同時申請簽注的,還須按要求提交相應的材料。
申請人須親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