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姐姐、姐夫與2001年出車禍雙雙遇難,留下一個年滿4歲孩子,孩子爺爺奶奶年事已高且在農村不能撫養(yǎng),叔叔姑姑均不撫養(yǎng),我和丈夫承擔起照顧孩子的責任,但是直到今天我們還在為孩子戶口問題奔波,因為戶口問題,孩子上學需交借讀費。孩子戶口在山東濰坊高密近郊一個村里,我和丈夫以及我們孩子戶口在鄭州北環(huán)路一家單位集體戶口,請問如何才能把孩子戶口遷過來,謝謝了!
答:如果你承擔撫養(yǎng)你姐姐孩子的義務,你需要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yǎng)證后才能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