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新生兒上戶口流程及材料_時間限制和所需證件
一、新生嬰兒上戶
(一)計劃內(nèi)新生嬰兒入戶
條件,按照戶口管理相關規(guī)定,小孩出生后只能隨父或隨母上。(夫妻雙方均是軍人的除外)
1、父或母書面申請入戶申請申請必須寫明出生嬰兒的出生時間、性別及姓名。
2、出生醫(yī)學證明;
3、嬰兒父親和母親的結(jié)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
5、嬰兒血型。
6、派出所領導或窗口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可辦理。
(二)國外出生嬰兒入戶
條件,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區(qū)戶籍子女在國外出生且未取得外國國籍和永久居留權回國入戶的。
1、戶籍在我區(qū)的監(jiān)護人書面申請應寫明嬰兒的出生地、出生時間、性別及嬰兒姓名以及未取得國外國籍。
2、新生嬰兒的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原件和復印件);
3、新生嬰兒在國外的出生證和翻譯件(原件和復印件);
4、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的需到計生部門補辦的準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5、嬰兒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6、父母雙方的結(jié)婚證(國外領取結(jié)婚證的應在婚姻締結(jié)地辦理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認證并經(jīng)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原件和復印件);
7、嬰兒血型。
8、派出所領導或窗口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可辦理。
(三)計劃外出生嬰兒入戶
條件,計劃外新生嬰兒(含已婚無計劃生育子女、非婚子女)入戶。
1、監(jiān)護人書面申請除寫明嬰兒的出生日期、性別及姓名外非婚生子女還應該注明隨其上戶的原因。
2、出生醫(yī)學證明(無出生醫(yī)學證明的提供縣級以上公證機關親子關系證明或DNA親子關系鑒定)(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