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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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辦理條件 :

1、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省的育齡夫妻,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可以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前款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婦雙方依法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因子女死亡只剩下一個子女,女方在四十九周歲以內(nèi)的;

(二)合法收養(yǎng)一個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三)再婚夫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不再生育的。但再婚夫妻原配偶再生育的除外。

所需材料 :

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獨生子女出生證明(或者收養(yǎng)證)及復印件;

3、二寸合影相片一張;

4、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意見。

表格下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登記表》

辦理流程:

1、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后,5日內(nèi)完成審核意見,經(jīng)核實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應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送達當事人,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有關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

2、對于不符合領證條件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nèi)向當事人書面說明不予發(fā)證的理由;

3、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依法享受獨生子女家庭計劃生育獎勵及優(yōu)待政策。

受理機構(gòu)

縣(市、區(qū))人口計生行政部門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免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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