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身份證異地辦理流程和補辦所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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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最常遇到的事件之一就是身份證件過期或者丟失。國家大部分地區(qū)早期也針對此類情況,做出了異地補辦身份證件的解決措施。這也就是說,人在十堰,戶籍在外地,也可以在十堰申請異地辦理身份證件。那么具體是怎樣的一個流程呢?補辦所需時間是多久?小編來詳細的說一說這事,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一、十堰身份證異地辦理流程

1、換領、補領身份證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社?、駕駛證等有效身份憑證。

(2)戶籍地簽發(fā):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fā)。

(3)居住地制作和發(fā)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fā)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fā)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zhí)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2、首次申領身份證

(1)年滿16周歲公民,本人向現(xiàn)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申請;未滿16周歲公民,在監(jiān)護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申請;需提交相應材料、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并簽訂書面承諾書;

(2)受理地公安機關核驗申請材料,并現(xiàn)場采集申請人人像、指紋信息(未滿16周歲公民申請辦證的,須拍照留存與監(jiān)護人同框的圖像信息)。

(3)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審核,可確認申請人身份信息準確無誤的,于五個工作日內審核簽發(fā),對申請人身份信息存疑,經核查仍難以確認身份的,申請人需回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領居民身份證。

(4)領取證件時,申請人需憑領證回執(zhí)到受理點領取居民身份證,現(xiàn)場核驗證件信息,比對指紋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委托親屬到受理點代為領取的,代領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領證回執(zhí)和書面委托書,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二、十堰身份證異地辦理所需時間

一般情況下20個工作日出來,快件的話,15天之內就可郵寄到您手上。

三、十堰身份證補辦相關文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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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十堰市居住的非十堰市戶籍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無須辦理居住證(若個人需要的話亦可辦理):1.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的;2.在居住地就醫(yī)、探親、旅游、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4.已辦理旅館業(yè)住宿登記的。溫馨提示:1、本市戶籍跨市區(qū)與縣級市及縣級市之間的人員不再要求申辦居住證2、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居民、臺灣地區(qū)居民、華僑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居住...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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