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發(fā)改委會議制度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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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任辦公會議。主任辦公會由主任、副主任及辦公室主任參加,主任辦公會不定期召開。主要內(nèi)容:

(1)研究安排全委關于干部的任免、調(diào)動,獎懲問題。

(2)研究通過全委的重要文件,會議和有關制度。

(3)其他需要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的問題。

主任辦公會由主任主持,指定有關人員記錄。

(4)委班子會議研究有關結(jié)果,未經(jīng)公布行文前,不得泄漏,如果泄露進行全委通報并做檢查年度不得評優(yōu)。

2、委務會議。由主任、副主任、各科室負責人參加,一般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必要時可由主任決定臨時召開,主要內(nèi)容:

(1)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文件,批示及有關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

(2)研究確定委內(nèi)年度及階段性工作任務及目標。

(3)科長匯報交流各科室的工作進度和情況,分管領導補充總結(jié),并部署安排下期的工作任務。

(4)研究安排委內(nèi)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問題。

(5)其他需要委務會議討論的問題。

委務會議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辦公室負責記錄。

3、黨總支會議。黨總支會議由委總支全體人員參加,黨總支書記或副書記主持,召開總支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黨總支成員參加,會議主要內(nèi)容:

(1)學習傳達貫徹和落實中央自治區(qū)、地市和上級主管部門的重要文件和重要會議精神。

(2)討論和決定本單位重大問題,包括:涉及全委性的重要工作意見;涉及全委穩(wěn)定問題、熱點問題和難點問題;黨建工作安排總結(jié);表彰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方面的重要問題;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部署,意見和制度等。

(3)黨總支會議按照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討論決定問題,經(jīng)過充分醞釀,協(xié)商和討論,堅持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由集體作出決定,不允許個人和少數(shù)人決定重大問題。

(4)參加會議的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向外泄露,擴散會議內(nèi)容。

(5)黨總支會議確定傳達和公布的事項,要形成會議紀要,決定的事項必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落實。

4、黨支部會議。為加強黨支部會議的管理,實現(xiàn)黨支部會議辦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1)機關黨支部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支委成員參加。

(2)黨支部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也可以根據(jù)需要隨時召開。

(3)會議內(nèi)容:

及時傳達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學習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委黨總支和上級機關黨委有關決定,指示和重要會議精神。

②研究機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和發(fā)展。

③研究指導機關黨支部建設等工作。

④支委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支委會上研究的問題要及時向黨總支匯報。

5、會議紀律

要嚴格遵守各項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xiàn)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遲到者罰款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jīng)會議召集人批準。無故缺席者,罰款50元。

② 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tài)。會議期間,所有參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fā)現(xiàn)有以上情況者,罰款30元。如有重要來電在不影響會議紀律的情況下,方可離開會議室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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