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系統(tǒng)督查制度及考核辦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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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系統(tǒng)督查制度及考核辦法

、分解立項。圍繞《中xx市委常委會議紀要》所涉及的重要工作任務,篩選出需要落實和操作性較強的事項,及時進行分解立項,明確承辦單位、責任人、督查內容和辦結時間。
、印制下發(fā)。立項方案確定后,及時以《中xx市委常委會議決議事項通知》的形式,印發(fā)至各責任單位。
、督查反饋。立項方案下發(fā)后,按照分解事項定期進行督查,逐項催辦。對周期短的決議事項,隨時督辦,隨時反饋;對周期長的決議事項,通過《中xx市委常委會議決議事項落實情況報告》的形式,向市委反饋落實情況,直至常委會議決議事項全部得到落實;如承辦單位逾期未報結果,要及時下發(fā)催辦單督促盡快落實。

市委全會決議事項督查制度

、分解立項。對市委全會形成的重要決議、決定和領導講話,要圍繞所涉及的重要工作任務,確定需要落實和操作性較強的事項,進行分解立項,明確承辦單位、責任人和辦結時間。
、印制下發(fā)。分解立項之后,以中臨清市委辦公室文件的形式,印發(fā)至各責任單位。
、督辦催辦。按照分解事項要求,定期對立項內容進行督查,逐項催辦。對周期短的決議事項,隨時督辦,隨時反饋;對周期長的決議事項,通過《督查專報》的形式,每月向市委報告一次落實情況,直至決議事項全部得到落實;如承辦單位逾期未報結果,要及時下發(fā)催辦單督促盡快落實。
、調查反饋。經常深入基層,調查了解市委全會決議落實情況,找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并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和建議。對承辦單位上報的情況和調查了解的情況,要及時進行梳理匯總,向市委做出系列反饋。

市委中心工作督查制度

、市委中心工作是指:一個時期或一個階段,中央、省委、xx市委和xx市委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出臺后,要求各級黨委迅速組織實施、抓好落實的事項。凡屬市委中心工作都應列入督促檢查的內容。
、對周期性較長的中心工作,應列出督查計劃或以《督查通知單》的形式下發(fā),明確承辦單位和責任人。做到交必辦,辦必果,果必報,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結果。
、在中心工作實施過程中,督查人員要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全面準確地了解和反映情況;要講真話,講實情,既報喜,又報憂,使領導掌握真實情況,正確指導實際工作。尤其要注意發(fā)現和反映需要市委解決的帶有傾向性的重大問題以及決策的不完善之處,并提出建議,為市委解決問題和完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市委中心工作下達后,市委督查室要迅速督促各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市直各單位進行貫徹落實,并及時向市委報告情況。在中心工作推進過程中,還要組織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及時通報正反兩個方面的典型。每次督查情況均在《督查專報》上進行反饋。
、對市委一個時期的中心工作,要及時提出督查建議,協(xié)助領導抓好督查。督查前,協(xié)助領導制定預案,搞好各項準備工作;督查中,安排和組織好各項活動,協(xié)助領導收集整理各類情況;督查結束后,協(xié)助領導搞好綜合分析,并為修正完善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進一步抓好決策落實的措施。
、市委督查室可根據中心工作完成情況,向市委提出獎懲建議。對在督查中發(fā)現的違法違紀現象,向有關部門提出查處建議;對在工作中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進度緩慢、影響全局、造成失誤的,提出追究有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責任的建議,并呈市委領導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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