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學院正方教務管理系統(tǒng)(一)
三明學院教務處入口:http://218.5.241.21/jwc/
三明學院正方教務管理系統(tǒng)(二)
菏澤學院教務網(wǎng)絡管理系統(tǒng)入口:http://222.206.176.102/jwweb/
三明學院正方教務管理系統(tǒng)(三)
三明學院變更學生成績申請表(最新版)
三明學院變更學生成績申請表
備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送學生所在學院,由學生所在學院教學秘書存入學生原始成
績檔案中,一份由教務處留存,一份送開課學院。 2.如有批量更改,請附原始的學生成績報告單。
三明學院正方教務管理系統(tǒng)(四)
三明學院學士學位申請表
學士學位申請表
申請人姓主修專業(yè)申請何種學位 申請時間
三明學院教務處制
三明學院學士學位申請表
填表說明:
1、此表由各院系組織有關人員指導學生如實填寫,不得涂改。各院系要對學生所填寫內(nèi)容進行審核,對弄虛作假者,給予紀律處分,嚴重者取消申請資格。 2、課程修習情況中的內(nèi)容按照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對應填寫。
3、通過畢業(yè)學期掛科補考取得的必修、方向課程學分應計入“重修取得課程學分”。 4、此表一式2份,一份由校檔案室存檔,一份進入學生個人檔案。 三明學院學士學位申請表(二)
填表說明:
1、 符合《三明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第七、八條條件者者填寫此表。 2、 申請者須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 此表一式2份,一份由校檔案室存檔,一份進學生個人檔案。
三明學院正方教務管理系統(tǒng)(五)
三明學院創(chuàng)新學分明細
關于2010年本科生
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位同學:
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是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間根據(jù)自己的特長和愛好從事超出本專業(yè)教學計劃要求的學習、科研和實踐活動而取得具有一定創(chuàng)新意義的智力勞動成果或其他優(yōu)秀成果,經(jīng)評定獲得的學分。學生取得的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可以累計記載,并可以沖抵教學計劃中選修課程的部分學分。
2010年本科生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的申報、認定工作即將開始。請各系、各位同學根據(jù)《三明學院本科生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制實施細則》(明學院教字[2007]28號)要求,做好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認定時間
2010年12月31日前,本科生向所在系申報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
2010年1月6日下午5:00前,各系經(jīng)審核匯總后,將申報材料報教務處實踐科。
2010年1月20日前,學校將公示并公布認定結果。 二、申報認定范圍
申報認定范圍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 月31日期間獲得并符合《三明學院本科生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制實施細則》(修訂)規(guī)定的項目。
三、申報認定材料
1.學生向所在系提交的材料:《三明學院本科生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申請表》2份、必要的證明材料的原件1份及其復印件2份。
申請表和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一份由系存檔,一份報教務處實踐科。 2.各系向教務處實踐科提交的材料:學生的申請表1份、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三明學院------系本科生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申請匯總表》1份(匯總表以EXCEL格式報教務處實踐科劉子燕處)。
原件審核后由學生所在系的輔導員歸還學生本人!救鲗W院正方教務管理系統(tǒng)】
四、申報認定要求
各系收到學生申報認定材料后,應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不能提供原件或相關證明的項目不予審核上報。
教務處對學生申報材料和各系審核意見進行復核、認定。經(jīng)學校認定的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將上網(wǎng)錄入學生學籍管理系統(tǒng)。
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者,學校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可在教務處主頁或網(wǎng)絡辦公平臺下載) 1.《三明學院本科生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制實施細則》(修訂) 2. 三明學院 系 年本科生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申請表 3. 三明學院 系 年本科生創(chuàng)新教育學分申請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