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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民警告知一市民可申請超標電動車臨牌。
昨日,菜戶營橋附近,民警暫扣一輛違法上路的電動滑板車。本版供圖/交管局
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獨輪車等禁上路;繳納罰款后可取回被扣車輛
11月1日起,北京開始實施新修改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明文禁止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獨輪車違法上路,北京市交管部門將開始針對此類違法問題進行嚴查。據(jù)介紹,違法者將面臨扣留器械,同時罰款200元的處罰。
西城開出首張滑板車罰單
昨天上午9點10分,在菜戶營橋附近,一名踩著電動滑板車自西向東進入路口的男子被西城交通支隊櫻桃園大隊民警攔下,根據(jù)新規(guī),交警對其罰款200元并現(xiàn)場扣留滑板車,同時對這名男子進行安全警告。據(jù)了解,這也是西城針對電動滑板車上路開出的首張罰單。
這名騎行者表示,自己之所以選擇電動滑板車就是看中它靈活方便的一面,但實在不知道已經(jīng)不能上路了。交管部門表示,包括電動滑板車、獨輪車、平衡車等在內的代步工具,既不屬于機動車,也不屬于非機動車。對于使用電動滑板車等器械違法上路行為,新修改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在道路上使用動力裝置驅動的平衡車、滑板車等器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扣留器械,處200元罰款。
繳納罰款后可取回被扣車輛
“50元以上的罰款不能現(xiàn)場繳納,因此交管部門會先扣車,待行為人到執(zhí)法隊繳納罰款后再將車取回。”據(jù)西城交通支隊櫻桃園大隊交警李關毅介紹,現(xiàn)在城市道路上出現(xiàn)越來越多的電動滑板車、獨輪車、平衡車等工具,與各種車型、車速不一的非機動車和行人混行在一起,甚至直接到機動車道內使用,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秩序,增加交通隱患。
此外,部分電動平衡車沒有剎車裝置,但最高時速卻達30公里,大量電動滑板車沒有明顯反光標識,卻被隨意在夜間使用,安全隱患極大,容易引發(fā)道路交通事故,導致危險。
發(fā)現(xiàn)違法行為將部署警力攔截
據(jù)了解,此次整治行動將在全市各主要大街、重點路口、環(huán)路進出口建立卡控防線,對途經(jīng)的電動平衡車等器械逐一排查、執(zhí)法、處置。同時,將強化執(zhí)法管理薄弱時段和重點路口、地區(qū)的視頻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違法行為會立即部署警力攔截處置。對于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輪、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行為,北京公安交管部門也將依法予以查處。
此外,記者從北京市交管局獲悉,為有效防范冬季交通安全風險,按照公安部“百日交通安全行動”總體部署,即日起至春節(jié),交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啟動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重點圍繞酒后駕車、涉牌違法、大貨車交通違法、非機動車闖燈越線以及違法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開展綜合整治,嚴厲打擊各類擾序違法,切實消除交通隱患,重點區(qū)域通行秩序持續(xù)改觀,交通出行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