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隊伍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載體和支撐,基層公務員更是上情下達的關鍵環(huán)節(jié)",胡穎廉認為,規(guī)范公務員地區(qū)附加津貼制度,能夠有效解決地區(qū)差別不合理的問題,F實中,省與省之間最高和最低津補貼相差可達3至4倍,同一省內不同地區(qū)也存在差距,不僅挫傷了積極性,也直接影響行政效率。
其次,完善職務和職級并行的薪酬制度,就需要在"升官"的狹窄路徑之外,拓寬"職級"這條路。這方面深圳走在全國前列。作為人社部批準的全國聘任制公務員制度試點,深圳于2007年和2009年分兩批招聘了53名聘任制公務員。2010年1月1日起深圳規(guī)定所有新進入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同時開始正式推行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將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zhí)法和專業(yè)技術三類,并為后兩類建立獨立的職務序列,工資待遇不再與行政職務級別掛鉤。
"新一輪公務員工資改革將延續(xù)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導向,更加注重公平正義,而且注重從制度設計上找尋出路。"胡穎廉如是表達對未來公務員工資改革的期待。
調整工資結構
人社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去年人社部等方面已經對各省公務員津貼補貼發(fā)放情況做了調查摸底。下一步,人社部將制定嚴格的公務員津貼補貼方案。在大幅降低津貼補貼在公務員工資占比的同時,也使得公務員的津貼補貼由暗轉明。
上述專家說,新的公務員津貼補貼方案出臺之后,受益最直接的將是絕大部分基層公務員群體,對于中西部、尤其是一些邊遠地區(qū)的公務員,國家將會提高津貼補貼標準,相應地,中西部地區(qū)公務員的整體工資收入水平也會隨之提高。
我國現行的公務員工資制度,主要的依據是2006年實施的《公務員法》、《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等政策法規(guī)。公務員工資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組成。基本工資標準全國統(tǒng)一。公務員職務高,相應級別就高,基本工資也高。從國務院總理到鄉(xiāng)鎮(zhèn)一級政府的科員、辦事員,共分27個級別;竟べY最高與最低的比例是12:1。
公務員工資的差距主要是體現在津貼補貼部分。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曾做過調查,現在國內公務員工資收入中,基本工資占比大約是30%,剩下的就是各種名目、花樣繁多的津貼補貼。各省之間,公務員的津貼補貼標準不一致,最高與最低省份之間的津貼補貼有3-4倍的差距。同一省內不同縣市的公務員津貼補貼也差距很大。有的省內公務員津貼補貼標準多達32個,最低和最高相差1.5萬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