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為提升全社會的國家安全意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下面是國家安全教育日座談會發(fā)言稿,歡迎參考。
篇一:2017年國家安全教育日座談會發(fā)言稿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新的國家安全法。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為適應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我國以法律形式確立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要舉措。該法第一章第十四條規(guī)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苯衲甑4月15日,恰好是第2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在和平年代,國家安全到底是什么,可能在一些人的心中已經(jīng)顯得比較模糊。但這并不意味著國家安全可以被忽視。正如*主席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所指出的,當前我國國家安全內(nèi)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nèi)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復雜,必須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jīng)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走出一條*國家安全道路。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安全歸根結底靠的是每位公民自覺的維護。因此,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增強每一位公民的國家安全意識,便是新時期維護國家安全,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要一環(huán)。具體而言,國家安全教育就是對公民進行國家安全意識、國家安全觀念、國家安全知識和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
國家安全教育,不是搞形式主義的“照本宣科”,而是要“根據(jù)不同需要,在不同范圍進行不同形式、不同內(nèi)容、不同程度的國家安全教育!北热鐚τ趯W校而言,可以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日常性的教育體系,讓學生從小就樹立起現(xiàn)代的國家安全意識與安全觀。而對于每個行業(yè),也可以結合自己具體的職業(yè)性質,在創(chuàng)新的基礎上作出相應的安全教育,既“通俗易懂”,又讓國家安全意識真正的融入生活與工作,使得國家安全的宏大概念變得可親可感,而這或才是最有效的國家安全教育。
國家安全教育要對應到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現(xiàn)實需要。貫徹落實國家安全觀需要堅持多個“重視”。如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本,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實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既重視發(fā)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發(fā)展是安全的基礎,安全是發(fā)展的條件,富國才能強兵,強兵才能衛(wèi)國等等。那么在向民眾普及國家安全知識的同時,也應該更大力度的維護社會秩序的安全,并更好的保護好民眾的利益,推動社會的安全有序發(fā)展,讓民眾更好的享受到安全、發(fā)展的紅利,如此民眾的國家主人翁意識必將大大提升,對于國家安全重要性的認識也必然水到渠成。而這,也是一種“宏觀意義”上的不可或缺的國家安全教育形式。
國家安全教育,不是簡單的宣教,而是寓教于行。既要讓每位公民心中有國家安全意識,又要讓維護國家安全成為一種公民的行動自覺,體現(xiàn)于每位公民的生活與工作之中。在這個意義上,設立國家安全教育日是一種厚重的國家儀式,但國家安全教育卻又不能僅僅止于安全教育日。
篇二:2017年國家安全教育日座談會發(fā)言稿
今年4月15日是我國第2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參與到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中去,切實增強國家安全的憂患意識,積極履行法律賦予的責任義務,自覺維護好國家安定、社會穩(wěn)定。
一、深刻認識國家安全面臨的復雜形勢,牢固樹立國家安全意識
指出:當前,我國國家安全內(nèi)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nèi)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復雜。新頒布的《國家安全法》涵蓋了國家安全各個領域的內(nèi)容,對國家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jīng)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tài)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界定?梢哉f,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比以往更加復雜、繁重、艱巨,我們一定要警鐘長鳴、居安思危,更加牢固地樹立國家安全意識。要清醒地看到,天下并不太平,境外各種敵對勢力把堅持走的中國,作為進行顛覆、滲透和破壞的主要目標,從未停止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活動,不斷變換策略手法對我國我黨進行戰(zhàn)略上圍堵、政治上打壓、思想上滲透、安全上威懾、發(fā)展上牽制、形象上丑化,滲透與反滲透、顛覆與反顛覆、遏制與反遏制、竊密與反竊密斗爭形勢嚴峻復雜。國內(nèi)極少數(shù)敵視的分子極力尋求境外敵對勢力的支持,并與其相互勾結,進行搗亂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毒品、網(wǎng)絡、金融、經(jīng)濟等對國家安全構成危害的新型犯罪時有發(fā)生。再加上國內(nèi)經(jīng)濟社會發(fā)生深刻變化,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qū),社會矛盾多發(fā)疊加,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安全風險挑戰(zhàn)前所未有。我們一定要不斷強化國家安全意識,統(tǒng)籌考慮傳統(tǒng)安全因素與非傳統(tǒng)安全因素,既要維護好國家政治安全、軍事安全,又要維護好國家經(jīng)濟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網(wǎng)絡安全、意識形態(tài)安全;既要預防和打擊傳統(tǒng)意義上的間諜、竊密、資敵、顛覆國家政權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又要全力預防和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毒品、網(wǎng)絡、金融、經(jīng)濟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新型犯罪,切實擔負起岳陽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所應承擔的責任,為“一極三宜”江湖名城建設營造安定和諧的社會環(huán)境。
二、高度重視國家安全的人民防線作用,不斷夯實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
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夯實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新頒布的《國家安全法》第九條規(guī)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專門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充分發(fā)揮專門機關和其他有關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能作用,廣泛動員公民和組織,防范、制止和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國家安全人民防線組織,是國家安全機關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重要平臺與有效載體。應當切實加強人民防線組織建設,大力發(fā)揮人民防線組織作用。一是要充分發(fā)揮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功能,當好“教導員”。各級人民防線組織要深入持久、形式多樣地開展《憲法》、《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反恐怖主義法》等涉及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反奸防諜意識,促進廣大干部群眾自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保守國家秘密的公民義務。二是要提高警惕及時發(fā)現(xiàn)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各類情況,當好“防守員”。各級人民防線組織要在國家安全機關的指導下,圍繞中央和上級關注的重要敵情、社情與輿情開展工作,尤其是要加強對重點敏感部位與特殊群體的動態(tài)掌握,加大對各種不穩(wěn)定因素的排查力度,把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wěn)定的各種動向、苗頭、隱患納入視線、盡收眼底,及時發(fā)現(xiàn)、提供可疑情況、線索,真正成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報警器”。三是要積極支持配合國家安全機關開展專門工作,當好“協(xié)理員”。發(fā)揮好人民防線組織了解基層、熟悉情況的優(yōu)勢,積極協(xié)助、配合和支持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開展對敵斗爭和其他維護國家安全專門工作,確保本單位、本部門、本地區(qū)的人員不被滲透策反、國家機密不被泄露與竊取。
三、大力加強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切實提高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水平
加強國家安全工作領導,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重要內(nèi)容,也是檢驗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級領導干部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的重要標尺。全市各級黨政領導,尤其是主要領導必須堅持國家安全和利益至上的政治原則,深刻認識到當前在沒有硝煙的隱蔽戰(zhàn)線上仍然是刀光劍影、你死我活的斗爭,牢固樹立政權意識、憂患意識、敵情意識、保密意識。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健全領導機制,切實加大支持國家安全工作的力度。對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不力或發(fā)生危害國家安全重大案件的單位、部門和地區(qū)的相關領導,要堅決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關規(guī)定進行追責問責。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自覺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更是每個國家干部、每名共產(chǎn)黨員義不容辭的職責。我們一定要深刻領會、全面把握關于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要思想,切實提高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社會安定祥和,人民安居樂業(yè),為深入推進“一極三宜”江湖名城建設提供堅實保障、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