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傷賠償標準
一、醫(yī)療保險待遇
(一)醫(yī)療費第29條第3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治療;(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伙食補助費第4款
1、標準:廣東省人民政府規(guī)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按當?shù)匾蚬霾钛a助標準支付70%
2、要求:住院期間。
(三)食宿交通費第4款
1、標準: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的;(2)經(jīng)醫(y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jīng)辦機構同意。
(四)康復治療費第6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1)簽訂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進行;(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五)輔助器具費第30條
1、標準: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條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含勞動者的基本工資、加班費、獎金、津貼等全部貨幣性收入,一般按其工傷前平均工資計算。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jīng)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七)生活護理費第31條
1、標準:完全不能自理,佛山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佛山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部分不能自理,佛山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八)工傷復發(fā)的費用第36條
1、標準: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的工傷待遇。
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fā)確認需要治療的
2、要求:(1)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fā)醫(yī)療待遇
二、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一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金(本人工資)×27個月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15個月
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
二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14個月
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
三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13個月
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
四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12個月
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
五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10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本人工資)×50個月(合計78個月,于終止勞動關系時單位支付)
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勞動關系未終止又無法安排就業(yè)的,單位支付)
六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本人工資)×40個月
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合計64個月,于終止勞動關系時由單位支付)
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勞動關系未終止又無法安排就業(yè)的,單位支付)
七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3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6個月(合計44個月)
八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1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本人工資)×15個月
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4個月(合計30個月)
九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9個月
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
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2個月(合計19個月)
十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7個月
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本人工資)×4個月
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1個月(合計12個月)
三、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一級60%
(本市上年社平工資)生活護理二級50%
生活護理三-級40%
生活護理四級30%(以上為社保支付)
鑒定標準: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動項均需護理為一級,四項為二級,三項為三級,一項至二項為四級。支付標準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的一定比例按月計發(fā)。
四、各項賠償項目的支付渠道: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10級由社;鹬Ц丁
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1-10級由社;鹬Ц。
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只有5-10級才有,由用人單位支付。
傷殘津貼:1-4級由社保支付,5-6級由用人單位支付。
生活護理費由社;鹬Ц。
五、工傷死亡賠償:
1、喪葬補助金:本市上年社平工資的六個月(社保支付)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社保支付)
3、撫恤金:按職工本人工資配
楊勤律師提示:
1、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十二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佛山市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按照佛山市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計算;本人工資低于佛山市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按照佛山市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算。對于剛入廠未約定工資標準,也未實際領取工資即受工傷的,按佛山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工傷賠償待遇。2015年佛山市職工月平工資為2842元
2、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以上工傷賠償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司法實踐認為,用人單位未按勞動者本人實際工資繳納工傷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請求工傷待遇差額損失賠償,但有些觀點認為,只要用人單位告知勞動者為其繳納的工傷保險基數(shù),并告知其法律后果的,勞動者仍然同意低于其實際工資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用人單位不承擔工傷保險損失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