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不幸發(fā)生工傷事故后,應及時申請辦理工傷保險待遇,同時,請您們提供以下資料,并按相關程序辦理。
1、事故報告:事故發(fā)生后,用人單位應在24小時內電話報告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yī)療保險處并向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局備案,5個工作日內提交《工傷事故備案表》。
2、工傷認定:職工受傷或患職業(yè)病后,用人單位應在30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yī)療保險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職工經(jīng)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4、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職工受傷認定為工傷、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后(不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在認定工傷后),用人單位應在接到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15日內,提交相關資料到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局申領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