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升級禁酒令管理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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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f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要求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從“批準可飲”到“一律不準”

過去一段時間里,公務接待并沒有全面禁止飲酒,有的干部因為飲酒發(fā)生了不少問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紀委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主任武洪斌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到,從近年來查處的此類問題和調研情況看,有的黨員干部借公務接待大吃大喝、鋪張浪費;有的飲酒無度、舉止失態(tài)、言行不當;有的飲酒后誤時誤事、耽誤工作甚至誘發(fā)其他意外事件。這些行為不僅影響了黨員干部自身形象,而且損害黨的形象。

在近期中央紀委公開曝光的七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問題中,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建三江管理局鴨綠河農場原黨委書記陳宏濤等人組織公款吃喝問題赫然在列。消息稱,2017年1月11日中午,陳宏濤在農場招待所組織公款聚餐,歡迎當天新到任的2名副場長,農場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及辦公室主任共9人參加,席間6人飲酒。當晚,其中一名新任副場長發(fā)生心源性猝死。

頻頻出現(xiàn)的公職人員聚餐飲酒問題,促使不少地方考慮從嚴制定相關禁令。今年以來,多地出臺“禁酒令”升級版,主要體現(xiàn)在對時間場合、飲品種類等多個方面的限制升級,以及監(jiān)督執(zhí)行力度上加碼。

例如,從工作日午間不得飲酒,擴大到工作日、工作時間不得飲酒;除外事、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經批準可飲酒外,其他公務接待一律不準飲酒;從不得提供高檔酒水,嚴格為不得飲用含酒精飲料或任何酒類。

具有代表性的“禁酒令”

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出臺《自治區(qū)公務接待禁止飲酒的規(guī)定》,規(guī)定“一律不準飲酒,是指一律不得飲用任何人和任何單位提供的任何酒類”,并明確因外事和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飲酒的,要報本級紀委審核批準。

今年3月,北京市延慶區(qū)委、區(qū)政府出臺“紅頭文件”,不僅明確規(guī)定了違反飲酒規(guī)定的罰則,同時強化了領導責任,除了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追究主要領導、主管領導責任。

同月,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出臺禁止飲酒的規(guī)定,要求只要是工作期間,只要屬于公務活動或接待,就不能飲酒。該區(qū)在全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街鎮(zhèn)、國企、村(社區(qū))和人民團體中執(zhí)行“五條禁酒令”。沙坪壩區(qū)紀委常委楊剛表示,這些規(guī)定一方面對禁酒的具體情況進行了細化,便于執(zhí)行;另一方面,對公職人員飲酒行為約束更為嚴格,有利于推動干部作風建設。

這些“禁酒令”出臺以后,效果如何

不妨以新疆作為觀察的“樣本”。自治區(qū)紀委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副主任李浩軍說,“總體來說,反響都很好,畢竟愛喝酒的占少數(shù),大部分黨員干部把‘禁酒令’當成了‘護身符’!崩詈栖娞寡,有些干部喝酒其實是迫于無奈,“端上酒杯好辦事”“酒杯一端,政策放寬”的觀念在有的干部頭腦中根深蒂固。

“禁酒令”帶動了社會風氣改善,不僅給干部松了綁,也讓民營企業(yè)減了負。在喀什經營一家小公司的汪來順表示“禁酒令出臺真是好”,但最初他也有一點擔心,“我們做生意總免不了給人家安排吃飯,以前別人一頓飯吃吃喝喝兩小時,事情也談得差不多了,而我們安排工作餐40分鐘吃完走人,連交流的時間都沒有,”他笑著說,“現(xiàn)在大家都一樣,就不用顧慮了。以前酒桌飯桌上的事情,都放在辦公室談,習慣就成自然了!

然而.......

仍有少數(shù)黨員干部在思想認識上模糊,認為管得太死捆住了手腳,甚至有頂風作案的,但這樣的干部畢竟是少數(shù)。李浩軍介紹,自此次《規(guī)定》出臺后,各地執(zhí)行情況很不錯,截至目前,僅查處一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縣工商局市場經濟檢查隊隊長楊曉俊在公務接待中提供了9瓶啤酒,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一下子驚醒了,這是要動真碰硬,僥幸心理要不得!睏顣钥≌f,他真正認識到了“禁酒令”就是“高壓線”,決不能觸碰。

《規(guī)定》第三條中列出了特殊情況:“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飲酒的,報本級紀委(紀檢組)審核批準!崩詈栖姳硎,目前為止這一條都在嚴格執(zhí)行,包括自治區(qū)領導在外事接待前都按程序向自治區(qū)紀委報批了,領導帶頭執(zhí)行,以上率下,為廣大黨員干部作出了表率。他還提到,聽說有黨員干部提到,以后吃飯叫上兩個企業(yè)負責人是不是就可以報批后喝酒,這是不可能的,目前為止也沒有出現(xiàn)過這種情況,因為在審核批準過程中,紀委會嚴格把關,比如對什么是招商引資有具體、明確的界定,并且要求誰審批、誰簽字、誰負責,有效杜絕了少數(shù)人鉆空子。

對于地方出臺升級版“禁酒令”,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程文浩認為,公務活動禁酒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出臺禁令只是第一步;但只要咬緊牙關堅持下去,必然會從量變到質變,最終形成新的風尚。

隨著各地升級版“禁酒令”的推出,各地的公款吃喝,工作時間喝酒等現(xiàn)象,確實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也贏得了公眾的好評。筆者認為,“禁酒令”的推出將干部從不堪重負的酒局中解脫出來,不僅提升了干部的作風形象,同時也讓干部的身體得到了保護。

俗話說,酒壯慫人膽,一些干部在公務接待中“任性”,幾杯酒下肚,就毫無約束、毫無畏懼,違規(guī)表態(tài),最后讓自己走上不歸路。有的違規(guī)公款吃喝,甚至發(fā)生過酒后鬧事、酒后傷人的悲劇。這些現(xiàn)象不僅嚴重敗壞了干部自身的形象、同時也損害了黨的形象。升級版的“禁酒令”,對公職人員的飲酒行為約束更為嚴格,其目的是讓干部養(yǎng)成禁酒的好習慣,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將公事都放在辦公室談,而不是酒桌上,讓我們用更加清晰的思維來做出正確判斷,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干部形象。

所謂的“無酒不成席”“端起酒杯好辦事” “酒杯一端,政策放寬”的一些錯誤觀念,讓很多不會喝酒和酒量小的干部陷入了酒桌的僵局,為了讓工作得到推進,有時也不得不喝,一喝就醉,不僅影響了自身的形象,還讓自己的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升級版的“禁酒令”,徹徹底底把我們不愿喝酒、酒量小的干部給解脫出來了,大大保護了我們干部的身心,讓更加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

總之,“禁酒令”升級在目前干部作風大整頓之時推出,有助于徹底扭轉觀念,對干部和黨的形象都能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相信只要我們嚴格執(zhí)行,一定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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