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陽黑老大是誰?
據(jù)介紹,該案件是由中紀(jì)委于2008年4月23日交辦、公安部牽頭、省紀(jì)委指揮、省公安廳承辦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為偵破此案,省公安廳專門成立了專案指揮部,抽調(diào)鄭州、洛陽、新鄉(xiāng)、商丘、南陽、許昌等市干警上案,指定商丘市梁園區(qū)公安分局管轄該案,對王躍峰團伙涉黑犯罪一案進(jìn)行偵查。
專案指揮部先后出動警力500余人次,行程17萬余公里。經(jīng)過一年的努力,終于將2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作惡手段多端罄竹難書
王躍峰涉黑團伙成員全部到案后,省公安廳專案組人員經(jīng)過長達(dá)半年對該團伙成員進(jìn)行審查,王躍峰涉黑團伙的犯罪事實全部暴露出來。
2006年9月,偃師市的陳某和劉某因采礦發(fā)生爭執(zhí),陳某以開礦利益與王躍峰分成為條件,請王躍峰出面擺平此事。王躍峰見有利可圖,伙同于龍威脅劉某,讓劉某退出開采。王躍峰并安排于龍等帶領(lǐng)20多人攜帶砍刀、木棍等前去“護礦”。由于沒有收到預(yù)期的利益,王躍峰指使于龍等威脅陳某,索要人民幣100萬元。
2006年一天晚上,王躍峰等人在洛陽市某酒店門口見有人打架,即去圍觀,與正在打架的劉某、張某等發(fā)生爭執(zhí),引起廝打。為找回面子,當(dāng)晚王躍峰指使婁光平帶領(lǐng)二三十人持砍刀、鋼管等兇器趕到現(xiàn)場報復(fù)。由于當(dāng)晚沒有得逞,次日,王躍峰指使婁光平等持獵槍、砍刀等兇器到張某的單位報復(fù),嚇得劉、張等人外出躲藏20多天,后托人從中說和,賠給王躍峰人民幣3萬元。
2004年4月份,許某、李某等人在欒川縣合伙開礦,開采過程中當(dāng)?shù)卮迕駰钅场⒘耗车纫餐顿Y開采,后來雙方產(chǎn)生矛盾,開礦受到阻撓,許某有意把礦賣掉。王躍峰了解情況后,見該礦有利可圖,欲低價購買。由于王躍峰出的價錢太低,許某不同意賣礦。王躍峰便指使他人威脅許某。2004年11月,王躍峰以370萬元的價錢強行將該礦買下。事后,王躍峰支付許某260萬元后不再支付。許某去世后,許的妻子多次到洛陽找王躍峰要錢,王躍峰給了許的妻子10萬元后偽造一張礦山罰款單,以剩余欠款支付罰款為由拒不支付所剩的100萬欠款。之后,王躍峰以750萬的價格迫使楊某購買此礦,王躍峰非法獲利480萬元。
此外,王躍峰犯罪團伙還開設(shè)賭場,大肆非法斂財。2001年至2007年王躍峰的潤峰房屋開發(fā)有限公司逃稅4500多萬元。
據(jù)王躍峰犯罪團伙成員張澤清供述:“從認(rèn)識王躍峰就知道他是黑社會老大,他通過辦公司的形式逐步洗脫黑社會的名聲。”另一名犯罪團伙成員于龍也稱:“王躍峰在洛陽是呼風(fēng)喚雨的人物,沒人敢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