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人事代理人事檔案接收辦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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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人事檔案接收

辦理機構:人力資源市場人事代理科

辦理地址:勞動大廈一樓4號窗口

聯(lián)系電話:0454-8225015

接收檔案的對象:

1、辭職或被辭退的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2、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3、待業(yè)的大中專畢業(yè)生的人事檔案;

4、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人事檔案;

5、外商投資企業(yè)、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區(qū)街企業(yè)、民營科技企業(yè)、私營企業(yè)等非國有企業(yè)聘用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6、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人事檔案;

7、其它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

存檔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1、個人存檔:身份證原件(留存復印件)、辭職、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原件、同意調出的商調函,派遣至佳木斯人市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持人社局畢業(yè)生主管部門出具的大中專畢業(yè)生分配介紹信;

2、單位存檔:辦事人員或存檔人員身份證明,單位委托存檔介紹信。

接收檔案程序:

1、辦理調檔手續(xù)。存檔人員預繳檔案保管費用,存檔部門審核后開具調檔函或商調函。

① 可以直接調取檔案的,直接向原檔案管理單位開具調檔函;

② 需要先調取檔案審核才能決定是否調檔的,向原檔案管理單位開具商調函調檔,同意后再調取檔案;

③跨地區(qū)調轉檔案的,由轉出地縣以上(含縣)組織、人社部門或人才服務機構調轉。

2、審核檔案材料。

① 原存檔單位轉來的檔案,必須在檔案袋封口處密封蓋章;

② 檔案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完整齊全。必須有原存檔單位開具的人事關系介紹信、工資關系介紹信,個別無法補齊材料的,應由存檔本人簽字注明。

3、檔案檢查合格后,由存檔人填寫檔案登記明細表,簽訂委托保管檔案合同,未繳納存檔費的辦理交費手續(xù)。

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辦理依據(jù):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guī)定》人發(fā)[1996]118號

《黑龍江省物價監(jiān)督管理局 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我省人才流動機構管理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黑價聯(lián)[2015]4號

收費標準:個人人事代理保管檔案費120元/年,單純保管檔案費36元/年,單位人事代理保管檔案費144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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