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營口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營口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備受關注的最低工資標準確定上調。日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精神,經省政府批準,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050元調整為132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9.8元調整為13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6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此次調整,是我市自1995年實行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的第9次調整。我市每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情況下漲幅標準為200元左右。
根據我國《最低工資規(guī)定》,最低工資分為兩種: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各地區(qū)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有關部門提醒,如果工資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部門進行投訴。
2018年營口市最低工資標準
今年1月1日開始,營口市最低工資標準是月1420元,小時為14元。這是營口市自1995年實行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的第10次調整。根據我國《最低工資規(guī)定》,最低工資分為兩種: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各地區(qū)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
據營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月2日印發(fā)的通知: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同意營口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函》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省政府批準,現對我市最低工資標準作如下調整:
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320元調整為142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3元調整為14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社保公積金繳納基數、病假、帶薪休假、試用期工資等等都跟最低工資標準緊密掛鉤,最低工資上調也就意味著這些錢也會跟著漲。
去年12月4日,遼寧省人社廳印發(fā)了“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通知指出,2018年1月1日起,遼寧省將執(zhí)行最新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這也是時隔兩年,遼寧再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通知稱,各市需根據調整后的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制定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關于最低工資的規(guī)定中明確,除由于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以外,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統一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