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查詢登錄系統(tǒng)(官網(wǎng)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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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是職工的合法權利。一些單位不給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職工個人應享有的合法權利。住房公積金有哪些用途,買房,利用公積金買房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xiàn),其中一種就是公積金貸款買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選擇申請?zhí)崛」e金用于支付房租,減輕自己的生活壓力。現(xiàn)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項目,公積金不僅可以支付市場租房房租,還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裝修房屋提取公積金裝修房屋只適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有多少,提取公積金用于裝修房屋,倒也可以減輕自己不少的壓力。在提高住房質量的同時,還可以盡可能地不影響現(xiàn)有的生活質量。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wǎng)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蕪湖市公積金個人賬戶查詢方式及蕪湖市公積金查詢官網(wǎng)入口等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蕪湖市公積金個人查詢系統(tǒng)官網(wǎng)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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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請先在單選框中選擇身份驗證方式,然后在下面的輸入框中輸入您的帳號或者身份證號,最后按“提交”按鈕。

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內設綜合科、公積金歸集科、公積金信貸科、公積金核算科四個正科級職能科室,在下屬三個縣各設一個為副科級建制的公積金業(yè)務經辦網(wǎng)點,即蕪湖縣管理部、繁昌縣管理部、南陵縣管理部。它的前身是于1994年元月18日經市編委批準設立的蕪湖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蕪湖市房改辦合署辦公。2002年10月,國務院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調整后,與蕪湖市房改辦分離。

地址:安徽省蕪湖市上二街居之安34號
郵編:241000
市區(qū)歸集服務咨詢電話:
0553-3883967
市區(qū)貸款、提取服務咨詢電話:
0553-3883952 3883953
蕪湖縣咨詢電話:0553-8827225
南陵縣咨詢電話:0553-6816993
繁昌縣咨詢電話:0553-7874198
全市住房公積金服務監(jiān)督電話:0553-3883937
網(wǎng)址:http://gjj.wh.cn/

二、蕪湖市公積金相關政策解讀

一、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公轉商’貼息貸款”(以下簡稱“公轉商”貼息貸款)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利用商業(yè)銀行自有資金,向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借款人發(fā)放的,利息差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借款人按規(guī)定進行補貼的住房貸款。包括存量“公轉商”貼息貸款和增量“公轉商”貼息貸款。

二、貸款對象及申請條件

貸款對象:已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申請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并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和商業(yè)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申請條件:符合“公轉商”貼息貸款資格的借款人,可自愿選擇“公轉商”貼息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輪候。已獲得“公轉商”貼息貸款的借款人,在“公轉商”貼息貸款未結清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貸款額度和利率

每年“公轉商”貼息貸款總額度,由公積金中心根據(jù)需求測算后,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管委會審批后執(zhí)行。

借款人“公轉商”貼息貸款額度執(zhí)行蕪湖市現(xiàn)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利息補貼標準為貸款發(fā)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商業(yè)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基準利率加減商業(yè)銀行按比例浮動后的實際貸款利率(基準利率×(1±浮動比率))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利息差額。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調整的利率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執(zhí)行。

四、辦理程序

1、申請:符合“公轉商”條件的繳存人,按照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流程,將貸款批轉到相關委托銀行辦理后續(xù)貸款手續(xù)。貸款發(fā)放后,委托銀行應按月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反饋貸款發(fā)放情況;

2、貼息支付:每年的利息補貼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統(tǒng)一辦理。補貼方式為每年支付一次,每年的12月31日前,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貼息資金直接支付給借款人或貸款銀行;提前還款的由借款人提出申請支付到還款日止的利息差額,以后不再補貼。

五、貼息資金列支渠道

貼息資金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列支,列業(yè)務支出項目。

六、“公轉商”貼息貸款的贖回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根據(jù)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情況,適時贖回“公轉商”貼息貸款,逐步將“公轉商”貼息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贖回部分不再進行利息補貼。

七、“公轉商”貼息貸款的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中斷累計不超過3個月(含),在貼息計算期間申請補繳并已入賬(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視為其公積金正常、連續(xù)繳存,準予貼息;公積金繳存中斷累計超過3個月,即使補繳公積金,本年度也不予貼息。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借款后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不再享受利息補貼。

八、按照本辦法享受利息補貼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視同享受了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九、本辦法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文件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繳存職工購買首套住房辦理商業(yè)按揭貸款給予利息補貼的辦法》(房金委[2013]7號)文件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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