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了住房公積金后,繳納者的公積金賬戶里每個月都可以有一筆錢收入,人們是可以拿著這筆錢做租房、買房或是其他的用途,許多人也是靠公積金返錢來解決了經(jīng)濟上面的壓力。越來越多的公司會給員工購買公積金,員工有購買公積金賬戶后,累計到一定的金額之后,就打算將其提取出來為自己所用。那么,如何提取公積金帳戶的錢呢?
如何提取公積金帳戶的錢
1、單位經(jīng)辦人到銀行服務網(wǎng)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xiàn)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zhí)崛∽》抗e金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后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xiàn)金(轉賬)支票,并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yè)務大廳或區(qū)縣分中心管理部柜臺申請;
3、職工按照規(guī)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wǎng)點(區(qū)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zhí)崛∽》抗e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后,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打印《受理回執(zhí)》交職工確認,把《受理回執(zhí)》的一聯(lián)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儲蓄賬戶。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yè)且離開本市的;
(二)職工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fā)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guī)定的特殊病癥(參照公積金中心網(wǎng)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guī)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zhí)崛∽》抗e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xù)。